去年christmas前1天发生车祸,对方全责, 当时颈部疼痛不能活动,看了两次医生后好转,没有骨折。医疗帐单+工资损失共计1300,另保险公司评估提出附800算pain and suffering,请问:
1。 这个pain and suffering赔偿合理吗?有朋友告诉我应该至少是医疗帐单+工资损失的2倍,而现在还不到3/4,是否太少?
2。 对方保险公司提出这是final offer, 是否意味着再没有商量的余地了?
3。 如果我不接受的话,下一步应该如何办?上small claim court? 保险公司下一步又会咋麽样呢?
4。 上small claim court, 如果输了的话,会影响我的credit吗?
第一次经历,多谢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