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子买了个二手车,在车行买车时,提到他当时只有摩托车的保险,车行的人说这个摩托车的保险可以覆盖他购买的二手车30天,觉得奇怪,摩托车保险会延申覆盖新买的汽车?问了经理,经理也确认了,同时在这车行做了2万3千的汽车贷款。更加确认应该Progressive 的摩托车保险能包这辆新车。开车第三天,在停车场他倒车跟拐弯进车位的车相撞,他的左后角撞凹了另一个车子的右门前方。撞的速度很慢,他的车只是刮花一点,对方的凹了进取一点,他提出对方把车开到车行,他赔偿对方的费用。对方先同意了,然后又报警了。警察来后,要双方的保险资料,然后告诉小儿子他属于没有保险行驶,判他100%责任,说小儿子不应该听从车行的人的建议,但也奇怪车行为什么会骗他保险的事却又帮他做全额贷款,并且给张无保险ticket, 要求他立刻购买保险才能离开停车场。
第二个问题来了,当他向USAA购买汽车保险的时候,USAA说他已经有汽车保险了,因为他的亲妈一直把他的名字列在她的汽车保险里,要把他的名字从她的汽车保险里取消后才能购买新的保险。这下,连还留在现场的警察也不知道他到底出车祸的时候到底有没有汽车保险了。警察说让他还是照样出庭,跟法官解释,警察自己是不会去出庭的了。
现在收到车祸对方的保险公司Geigo的律师信,说小儿子100%责任,需要他提交个人信息和保险公司信息。
小儿子说这是50%的责任,打算不理睬对方保险公司的信。
请问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