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给我的ticket说fall to yield left turn。理由是摩托车的人说他是闯黄灯,还说当时南北两边车都在走,意思是我没有让直行的车,是我撞了摩托车。
警察找的2个witness 都有书面的说明,一个说是摩托车撞我,一个说我是跟随前面的车左转。
我分析当南北2方向的车都停在红绿灯下时,左转的应先走,在这种情况下,摩托车不可能有黄灯,他很有可能是闯红灯。他自己说他的速度是45mile/h,这个速度不可能是起动的速度。我的车是minvan,如果撞他,他肯定不会只有皮伤。他的车跌到的方向是朝向我的方向,不可能是我撞的他。是他撞到我的车,自己冲到我的右前车轮的附近倒下的。
诚心请教大家,后天要去法庭,我该准备什么证据给法官?
如何和他的保险打交道?对方的右手臂皮肤有擦破轻伤,我的车(min van)前面要修,他的摩托车给当天拖走了。虽然我有保险,但我是否也要请律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