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加拿大。
2009年在一个十字路口出了一次车祸。我缓行准备左拐,对面车在只能右拐(right turn only)的车道直驶,撞上我的车,两辆车报废,人也受伤。
警察事后在医院给我告票。
我报告了我的保险公司S,说明了情况,奇怪我的保险公司S不予理睬(后来发现两辆车的保险公司都是这家S),并不热心上庭争取正当权益。
我选择了上庭,并在庭上出示了有力证据,最后法官宣判撤销(Dismiss)告票。
最近,我想换个保险公司,什么都谈好了,新的保险公司今天打来电话告知,你有车祸记录,百分之百你的责任,所以你不能换保险公司。
求助:
1 告票已撤销,证据证明警察错判,保险公司仍保留这个错判的记录合法吗?这种记录要保留多少年?
2 除了找律师,我自己可以有所作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