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搬到德州,一年前从公司下班,刚转上大街就与前面的ABC三辆车撞上.我的时速不快. 当时没注意前面是否已有事故.我的车损毁不重,安全气袋没有打开,前面的ABC车也都不严重,交换驾照和保险信息后, 各自开走. 当时有警察过来,但没有留POLICE REPORT. 我曾用手机照相,但过了半年也无用就删除了. 据保险公司称共赔$4000多给前几辆车.
前一个月忽然接到C车的法庭告单,要赔赏十万元以补赏他的各种损失. 保险公司委托了律师代办, 但说我的保险金额最多五万, 超过的部份只能由我交. 这时又发现B车也在要钱.而且据说他要求赔赏由此造成的几个月没上班的损失. 据说一个月要七千. 还不知到A车也有没有妖蛾子.
我没有买房. 租房住. 存了一点钱要供孩子上大学用.
他们的律师要我承认我是鲁莽和不认真驾车. 而我认为这是不可避免, 不可抗据力的.
保险公司不大,恐怕帮不上大忙,指派给我的律师不知会否全力帮忙.他说要和解,但又会超过保险赔偿额,还是要我做好最坏准备
我应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