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收到NOTICE OF TRIAL说明开庭日期已经定了, 要是不去你还要多付法庭费, 缺席判你败, 罚钱扣点.
去了极有可能在开庭前和PROSECUTOR达成协议(他会主动找你商量),只罚钱,免记你的点.当然,保险公司方面还是会认为这是个坏记录,可能(也可能不)涨你的保险,因为达成协议的前提是你认罪(PLEA GUILTY)
上次本人就去了, 提前半小时到,检察官早到了, 他一个个把人叫过去问你肯不肯认罪只罚钱,但免记你的点.你同意不同意在你, 那次20个人我看只有2个人不同意,一定要开庭.
时间到了,然后法官进来,检察官一个个叫上去,法官描一下检察官递上的案子,问你:
"同不同意和检察官的协议?"
你同意了,
"认不认罪?"
你说"GUILTY",
然后检察官说"FACT SETTLED"(事实认定了)
法官说"同意这个协议",然后问"什么时候可以付钱?"
你说当天或要求延长点时间(法官一般给60天)
然后你的案子就结束了,检察官给你张单子去交钱.
要是你不同意一定要开庭,那2个人就留下,
其余人都完事走人了,
那2个人正式开庭和警察质证,
最后法官判, (我看到的结果是其中一个人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