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大佬,房客搬进来三个月,就开始抱怨要搬出去,因为有一次小偷潜到后院,来了一大群警车停在路边还有和直升机在天空飞来飞去,弄得他们一家没有安全感。他们有两个10岁,3岁的孩子,从搬进来就很不省心,总是找麻烦。他们五月份给了3个月的notice,要七月底搬出去,3个月的notice上说会按时付5月,6月,7月的房租,我们同意他们搬出去。他们不让新房客看房子,说他们住在里面,搬出去后新房客才可以看房子。五月按时付了房租,昨天告诉我,他们不打算付6月,7月的房租了,要我从押金里面扣(有2个月的deposit)。现在第三个孩子刚刚出生几天,更有理由找不付房租。有新生baby,可以合法eviction吗?各位大佬,请支招?谢谢!
房客从一搬进来就唧唧歪歪的,明显找茬的主,所以我非常小心,有什么要求总是马上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