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但是他只上报了10个加上2个月的 bonus, lender 问他拿12个月他拿不出,现在我的代理约我和他和lender 进行三方电话会议,听lender 的最后意见。 现有几个选择:
- 买家提出我让他住两个月房子,他付房租, 这样他可以凑满12个月, 这是对他最好的办法, 他说他已经把他租的房退掉了,(不太可信) 他们夫妻没房可住了,
- 我的代理倾向不要他了, 或问他加要两个月的压金,要是到时还是拿不到龙,压金就没收, 他说他去查这样要是否合法。
- 我不考虑让他租两个月, 他住两个月到时要是还是拿不到龙,他也没退路了,你叫他住了两个月就搬走, 这可能吗?他不是赖着不走, 就是很可能拿房子出气破坏后搬走。
还有一个问题是, 我们在合同上有一ITEM 的,要是他贷不到款,他的一半压金就不退还, 所以要等他来void contract .而不是我们这方面做这个。我的代理说我们可以仍然在过户日去签字,这样对方无法签字,只好认输。我不太清楚有无此必要, 或是合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