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0年8月,刘瑾伏诛。根据刘瑾的罪行,判凌迟3357刀,三天割完,每10刀一歇一吆喝

来源: 四则旧舍 2018-09-02 10:49:01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0 次 (758 bytes)

三日之内,犯人血肉模糊,渐渐不成人形,但不得咽气。第一天割完357刀,刘瑾被押回牢里,还能食粥二碗。

公开行刑,围观者甚众,其中很多人携金带银,是为了换取剐下的一片皮肉。这些人抢着要刘瑾的皮肉,捧回家中祭奠亲人。等祭奠完毕则在火上架一铁片,刷上油,把肉烤熟吞下,以示解恨。

材料来源:人民网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

发现Adblock插件

如要继续浏览
请支持本站 请务必在本站关闭/移除任何Adblock

关闭Adblock后 请点击

请参考如何关闭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装Adblock plus用户请点击浏览器图标
选择“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装Adblock用户请点击图标
选择“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