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橱柜全部从新打磨刷漆,房子的状况非常好才拿去租给这家人,现在这家人搬走了,管理公司给我5000快的账单,说地板要修理,橱柜要修理,院墙也倒了,灯也全部坏掉,还说这是屋主应该要修的,而且本来我们选的下一个租客是7月1日入住,1家4口职业条件等都符合我们的要求,但是管理公司确自做主张租给了另外一个租客,家里有10多口人,还丢给我们一张5000快的账单,说马上要找人来维修,因为现在家人不在美国,有点着急,不知道去哪里咨询,请问大家这5000元的账单是需要房东出的吗?因为加拿大与美国法律不同,想咨询一下大家,非常感谢。
房子在西雅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