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男女朋友,带一个3岁孩子,月收入4千五左右,我的房子租$1450/month,收入有pay stub核实,男 625 分,女529 分 (主要是6年前行用卡帐,最近没有新的欠账),前任房东是一个realtor office, 网上查了有两个broker,3个agent, realtor office administrator 给他们写的推荐非常好,不像是造假,为了好让他们早点搬走。
2. 夫妻带一个女儿,3个孙子(孙女),妻子是travel nurse, 一家人想从费城suburb搬到此地,但工作还没找,丈夫也是医院工作,现在的房子是自己买的。夫妻还在费城suburb, 女儿在此地找房子。女儿没在申请表上写是什么工作。因为是自住房,没有reference 可以查。还来得及没查信用。
本来已经要和第一个签合同,但是帮我show房子的人说第二个看房子的也非常nice,是不是还是第一个算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