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最近有个SFH六月底closing。今天open house,之前大概有十几个人表示来看。两个小时期间大概有八九家来看,但大多数都不是很严肃。其中有一个是南卡的厨师和他女朋友,没开车来之前就联系对房子很感兴趣。open house提前半个小时到。看了以后很满意,但没当场要签,可能是去看其它的房子了。
open house结束后发短信说要租。由于出租房离我住处还有二十分钟,他是开五个小时车来的。我就问他如果他愿意交定金的话,我可以马上把房子从市场上拿下来。
问题是这个厨师和他女朋友(也是厨师)在南卡卖了房子,七月十五号就要搬过来,也就是下周六就要入住。而且他们是先搬家再找工作。没有月收入。我叫他先回去,把申请表填了,并且把需要的收入/存款材料给我寄过来。我仍然需要按申请步骤审批。
收了他的deposit以后,心理有点悬:坛子上千万嘱咐不能租给急火火要入住的人。于是给他发了短信,说朋友建议我收两个月的定金。
大家对这个例子怎么看?要怎么处理才能看出他的真身?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