額這份2個地址都成家地址了。會計說醬紫不好,很容易被稅局認為是家的equity line而不是出租房的。額拖拉了些日子今年去銀行要求改正。agent也覺得額說得對是得改。當然他們的電腦系統上是有出租房地址在上頭就1098上看不到。
可銀行總部說不能改,額當時也沒有深究,因為那時2014的1098已經發出來了(還是地址相同的),原因可能是總部不能發出2份1098(即使只是改正的)
那麼,明年應該趁1098沒發前再去糾纏一下吧?還是尼們的這家銀行的都這樣啊?
別家的都有做貸的此property 地址在上頭就這家的木有。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