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注册一家公司,底下只有一套我们很少现金买的小破房子A。现在出租的是房子B,房子产权在我和LG名下,但是和租客联系的时候都是用公司名义联系的,LG希望以后打房租最好能打到公司帐下。想问下这样合法吗?我们的公司不是正规的PM公司,也没有License什么,有以下问题
1)请问我们和房客签房子B的合约时能以公司名义签吗?以后会有什么产权问题吗?
2)请问如果房租是必须付给签合约的方吗?付给个人和公司在税收方面有什么差别吗?
3)房子B我们现在是现金买的,明年打算做Cash Out, Cash Out应该是以我个人的名义做,不牵涉LG,那这样签合约和收房租是最好以我一个人吗?还是公司也可以? 公司的话房子的房租是不是就要减半了?
问题比较复杂,谢谢大家
1)请问我们和房客签房子B的合约时能以公司名义签吗?以后会有什么产权问题吗?
2)请问如果房租是必须付给签合约的方吗?付给个人和公司在税收方面有什么差别吗?
3)房子B我们现在是现金买的,明年打算做Cash Out, Cash Out应该是以我个人的名义做,不牵涉LG,那这样签合约和收房租是最好以我一个人吗?还是公司也可以? 公司的话房子的房租是不是就要减半了?
问题比较复杂,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