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持TN在美国工作已将近5年。在这里想和相同情况的人讨论一下和税有关的一些问题:
我来到美国后向加拿大税务局申请了非报税居民已被批准,这几年一直只报美国这边的税,因为在加拿大没有其他的收入,没有报加拿大的税。在来美国之前买了一个CONDO楼花,一直拖到去年才正式CLOSE. 由于已经是非报税居民,没有享受到new house GST rebate, 这点我能够理解。因为人不在加拿大,将CONDO出租,由于是非报税居民的缘故,每个月需要向加拿大税务局缴付租金的25%做为withhold. 当然,我可以选择报税(只报加拿大的租金收入部分)把withhold退回来一些。
不知道大家都是怎么处理加拿大的税的?
另外,最近公司有一个同事退休,谈到每个月还需要支付数目不小的医疗保险费用,并且说如果他要是能够去加拿大,那他肯定去。我从来没有认真想过退休后是留在美国还是回加拿大的问题,看来,到时候回加拿大至少在这点上是个不错的选择了。我还没有作research,不知道到时候如果回加拿大的话美国这边的401和税等该怎么办,回到加拿大后,又如何将现在的非报税居民身份变成报税居民身份。
请大家各抒己见。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