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电费帐单虽然是我老公的名头,但始终都是由我付电费,有我的帐户记录为证。9个月前我们分居,正在办理离婚手续,孩子归我抚养。分居 后我没有及时更换账单的名头,每次电费帐单一到,虽然是他的名字,我还是乖乖付电费,没有耽搁过。直到2010年年底我去把电费过户到我的名下。
今年一开始,有collection procedure 的人打电话来说他9月份的电费没有交,催他交电费,我说明他9个月前就搬走了。回头查他的没有取走的信件,发现有一封信是有关电费的通知,说他9月份的电 费没交,如果过10天不交就开始collection procedure,这段期间始终是我交电费的,所以如果说9月份没交,应该是我的问题。可是账单是他的名字。
我的问题是,如果我去补交这些电费,是不是来的及,- If you pay the bill to collection agency, normally it would not be reported to credit report of your hu*****and. You need to make sure by talking to collection agent. Or you may pay directly to service provider if they still accepts it.
因为这个涉及到信用记录的问题,如果来不及了,是他的信用记录出问题还是我的出问题。(之所以有这个担心是因为我已经说明他很早以前就搬走了)怎么补救。应该和哪个部门解释?还有个担心是,他们会不会认为我老公很早以前就搬走了,而这段时间的电费是他本不应该交的(其实一直都是我在交),今后会退给他,而让我再交一次这些个月来的电费阿?- Impossi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