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跟我说, 他现在住在加州,离洛杉矶30几麦。他的房子买的时候花了47万,现在只值30万。并且几个月前就知道要丢工作,所以就一直在存钱,并且想SHORT SALE房子,想卖36万,但和银行谈不妥。结果两个月前这哥们丢了工作,并且房子也被银行收回。
这次他专门从加州飞到本地,就是想搬到本地。他说他提早做了准备,有存款,他知道走MANAGEMENT 公司肯定租不到房,因为他刚FORCLOSED他的房子, CREDIT SCORE 很烂。所以只直接联系OWNERS,他愿意付6个月的DEPOSIT.他打算先搬到本地,然后再找工作。他有三个上小学的小孩,太太全职家庭主妇。他本人是网路工程师。
他是从以色列移民到美国不久,政府救济金能领一年,每月一千八。我的房租是每月一千二。虽然他已经告诉我他刚刚被银行收走房子,但我还是打算差他的背景,并让他给我提供银行存款证明。
请教各位老地主,如果他愿意付6个月的DEPOSIT(我的理解应该不是指预付房租),
我可以租给他吗?
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