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证明:由当地死亡登记机关(Register Office)出具的正式死亡证明(Death Certificate)或死因裁判官在听证会召开前出具的临时死亡证明(Coroner’s Interim Certificate of the Fact of Death)。
运送骨灰: 携带骨灰盒入境,需提供死亡证明书(办理认证手续如上)向海关申报,无需检疫。骨灰亦可由当地殡仪公司邮寄回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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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馆总机:(202)4952000
• 非常感谢楼上两位。谢谢! -奶心草- ♀ (0 bytes) () 02/22/2010 postreply 08: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