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居士”行为的法律分析 [这题目还真能算是论述式的法律意见]
文章来源: unlawful_1 于 2003-9-23 16:32:00
即使在网上也很少碰到象“法居士”这样信口开河,不负责任的贴子。[信口开河,不负责任的事实?]这个坛子名为“法律咨询”,十分误导,[不叫“法律咨询”叫什么?什么地方误导了?]尤其是出现象“法居士”这样的情况。[是信口开河,不负责任,还是提供法律意见?]建议网管把坛名改正一下,否则以后出现法律方面的麻烦。[什么法律方面的麻烦?]
如果这位“法居士”没有执照,他的行为涉嫌“无照提供法律意见”,[论坛里的帖子可作为“法律意见”?]这在美国所有的州都是违法行为。[哪个州的法律规定,论坛里的帖子可作为“法律意见”?]各州检查官可以对此提出刑事起诉。[“提出”刑事起诉?应该是提起刑事起诉]
如果这位“法居士”有执照(只是假定,我相信他没有,因为只要在美国念过一年级法学院,就不会象他那么对美国法律无知),[言外意思表示此君很懂美国法律!]他的行为已经则违反美国律师协会的职业条例。[哪条规定?]职业条例不允许执业律师在网上向非客户提供法律意见。[美国大律师网页只能是名字、电话、地址、介绍。如向非客户读者提供的问答、经验案例等都是“法律意见”?]有的律师曾经因此被罚。[那么绝大多数都该罚?]
俗话说,有病乱投医。在美国遇到法律问题时,最好不要这样。[那怎样?如果外国学生碰到身份问题,不能问别人包括学校的外国学生中心,一定得问律师?如果碰到车祸,不能问有过车祸经验的人包括保险公司的代理人,也一定要找律师?否则,除律师以外的回答人的行为涉嫌“无照提供法律意见”,这在美国所有的州都是违法行为。各州检查官可以对此提出刑事起诉。]否则,后悔都来不及。[太武断胡扯了!]
[此君说的“律师也是一种专业技能,以为念几本法律书就可以向别人提供法律意见”,法居士奉劝此君不要以为念几本法律书就认为懂法律了,要好好的从法理上去理解什么是“法律意见”。不要把普通概念混淆成法理(专业)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