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新得38

来源: 北平 2018-02-07 05:28:35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384 bytes)

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见义不为,无勇也。”

“义者,宜也。”看似明确,实则含混。
什么是合理?怎样算适宜?无明确标准。公认的作法是“中庸”以多数为宜。大家都慎言慎行寡尤寡悔,见不义装没看见,于是见义勇为者也就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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