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宋元嘉中,诸葛护为元真太守,寻以疾亡。其家眷犹在扬都,仅一长子元崇,扶柩归,年方十九。护之门人何法僧,利其赀,挤元崇于水而分其财。是夜,元崇母陈氏,梦元崇历道其父亡时颠末,及被何溺死之事,悲不自胜;且云行速疲倦,暂卧窗前床上,以头枕窗。梦甚清楚,悲号而觉。遂执灯照床上,果有湿气如人形,由是举家号泣。时陈氏有表弟徐道立,适为交州长史;而徐森之,为交州太守。托其按验,果如梦中所言。乃收其行凶二人,皆置于法。
【白话文翻译】(翻译摘自网络)
南朝宋文帝元嘉年间,诸葛护担任元真太守的官职,因病在任所去世,当时他的家眷没有跟在一起,还在故乡扬都,只有一个十九岁的长子元崇,陪着灵柩归乡。可是诸葛护的学生何法僧,为了觊觎他的财产,竟把元崇推在水中溺毙,侵吞其全部钱财。
就在这一天夜间,元崇的母亲陈氏,梦见元崇全身淋湿,哭诉父亲去世的经过,以及自己被何法增推在河中溺毙的事实,并且说走了很远的路回家,十分疲倦,暂时卧在窗前的床上。元崇的母亲得了这个恶梦,悲哭而醒,点灯照见床上,果然有人形一样大的湿影。
当时陈氏有表弟叫徐道立,正任交州长史,徐森之任交州太守。到诸葛护的任所去调查,竟与陈氏梦中所得事实完全一样,官府就把凶手何法增拘捕,讯据直供不讳,依法处以极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