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警官当时是用左手拿枪,右手拿手电并用右肩撞开门的吗?如果是,我个人认为他真可能是被冤了

来源: 一水隔天涯 2016-02-19 13:39:09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141 bytes)

如果是这样,再假设他不是左撇子,那么他当时真不是想开枪,如果想朝死者出现的地方开枪,肯定习惯性的用右手握枪,所以应该是走火,是否左手手指一直扣在扳机上,也许在他用劲撞门的时候,他自己都不知道。
当枪走火后,他吓荒了,猜想自己可能会被辞掉,所以才有跟同伴的那句对话,但他没想到的是有更糟糕的事等着他,所以,当他知道他的走火打伤了人,他就更慌了,哪里还能冷静的处理后事。
当法庭宣判他有罪并要坐牢的时候,他大哭,哭的原因有可能就是感觉自己真是沉冤难雪,百口难辩了。
我个人认为他真可能是被冤了,他的同伴不仅没有合作精神,而且更没有责任心,在黑暗中当听到有动静的时候,是梁警官自己一手拿枪,一手拿手电,并用肩推门,走在前面,他的同伴在干什么? 仅仅出事后,来个指正?
唉,英文不好,文化不高,有理都讲不清,加上律师不给力,不拿他开刀拿谁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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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假设,他 -七把叉叉- 给 七把叉叉 发送悄悄话 (125 bytes) () 02/19/2016 postreply 13:43:10

OJ的案子检察官都能打输。。。律师的能力很重要的。混过警察局,未必能力强啊。 -N.- 给 N. 发送悄悄话 N.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2/19/2016 postreply 14:13:05

这就看控辩双方的语言逻辑功力了。有功力的那方只要捉住某一个细节死命敲打,总能敲进陪审团的脑袋而得到他要的效果。 -飞*星- 给 飞*星 发送悄悄话 (347 bytes) () 02/19/2016 postreply 14:42:57

此案漫天的报道,花几分钟查查新闻就知道了,哪里需要那么多假设? -edison11- 给 edison11 发送悄悄话 edison11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2/19/2016 postreply 19: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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