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再补充一点
从你这里给出的信息看,你的问题好像不是“如果。。。”,而是一个已经发生的事。当时你们之间没有签借贷文件,在这种情况下,找出当初你转十万元钱(一次或多次总和)给那个家庭成员的银行记录,加上你把八万五千元增值按ordinary income 处理(即按ordinary income交税)的记录 一并保留。当IRS问到时,这些记录可以解释那十万出去又回来了,这笔钱对那个家庭成员不是gift,对你不是增值。你为那八万五交了所得税,当然你不是接受了gift。IRS会接受有证据的合理说法的。
如果你的问题是即将发生的事,如山和commonsense888的回答靠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