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新十条”规定,外籍华人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或在“双自”区内或“双创”示范基地内单位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
http://*****/news/canada/2016-12/4864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