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宏达手上有远远>> 1亿的知识产权,为啥要死啊?抱着金砖跳楼。
他如果能找到资金就自己发展,资金不足,就及时找合作或售出,他的知识产权依然可以服务社会,不违背他的理想。他也可和并购公司谈条件,如果他想继续留职做实际工作的话。
公司并购收购是商业界常态。不断卖公司发财的多的是。为啥非要坚持自己做到底等死?他决策错误,又烧了公司财产,他对得起公司其他股东和员工吗?他对得起妻儿吗?
张宏达是学商的(在杂志社工作过,是谢琳惠古早期的同事),他自组公司不是因为他是技术大拿,而是负责经营管理,而他的经营能力是木讷的,固执的,无远见的。主帅不行 累死三军。
张死后,张的老婆对谢琳惠哭诉,似乎事件相关人员都沾满了张宏达的鲜血。谢琳惠听后又在奋笔疾书,继江一迪之后,我感觉另一女主也要感情用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