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统学术里,义是处于仁之下,礼之上的一个规则。莫不有道,行道有规则可循、可选,规则又有次第。义优先于礼。嫂溺,叔援以手,不是礼,而是义,权宜之计。仁优先于义,人将溺水,即便是仇人,也该伸手,不义,但仁。但仇视到可以与之俱死是例外,如战争中。那个属于兵的范围,与仁义礼没有交集。
孔子说,智者利仁。仁是有利的,义是适宜,因此义也是有利的。不义属于自找麻烦,多行不义必自毙,显然是不利的。有人讲,“成吉思汗虽然自毙了,基因流传下来了啊,岂不是有利?”蒙古人没他,人口会不会更多,基因会不会流传的更广,是个疑问。至于成吉思汗本人的基因,那是类似于艾滋病的存在。这种疑问,是德规则没有搞清楚:人为财死,还自以为得到了利。
小人见到利,有多种表现:吃相难看,无礼;自私吝啬,不义;独占排他,不仁;见利忘命,杀人都肯,失德;“信神能让我发不义横财么?”,不道。孔子批评“喻于利”,不是批评利,而是批评一切从利着眼。一切从利着眼,那么上述种种都会发生。例如,为共产,从肉体上消灭所有不革命的人,并且要自己献身;为科学献身;这些都是“喻于利”,但伪装成了“喻于公利”。
且不说公利是否合于公义(如人人装个芯片)。上帝是公义的,等当上上帝再讲公义不迟;舍身饲虎是无私的,等当上了佛再讲无私不迟。对于普通人来说,能侍奉上帝佛法,就可以了,这个是适宜人的人之义。曾参说,思不出其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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