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回答“直觉主义”,笔者文章没有强调直觉至上,文章里说“直觉与思辨是人类认知‘存在’的两条腿。” 对于入世法(即人类文明)来说,它们缺一不可,不存在什么拒绝理性的说法。正因为现代文明潮流忽略直觉,导致哲学成为方法论。所以笔者在这里为直觉与生活的关系进行探讨。现代社会中如此思辩至上,而精神与直觉都给淹没了。笔者这点探讨不会造成直觉至上的,你有点过虑了。
第二,从思辨去质疑直觉,本身就是方法论的错误。就像公说婆没理。要了解“直觉”的适用范围,首先要深入直觉。否定一个自身不了解的事物,往往得出结论大于知识的局面,也离开了科学态度。就如,直觉领悟的东西是否可以交流的问题。不深入直觉本身是不知道的。佛陀与基督当年有很多弟子,其中许多都是见面后就追随终身。没有内在交流怎么可能。当然,佛陀与基督对普通人也用语言来交流,但那些更多的是启示意义,而不是逻辑意义。说浅点,人对音乐作品的感受是不一样的,如果有人感受不到而说作品没意义,那就不合适了。
第三,直觉认知的东西并不神秘。许多前辈的经验在各类经典里都有记载。他们形成了“境”和“界”,使得后人在探索途径上有借鉴。孔老夫子的“敬而远之”是指鬼神,而不是“道”。相反,孔子在和老子交流后,才根据“道”编译了易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