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同意。以相融为主。毕竟婚姻不是作生意,虽然互补能把生意作大

本帖于 2010-09-28 08:04:20 时间, 由超管 论坛管理 编辑
回答: 哈哈哈哈,一眼看见你这绝句:closer2009-05-20 11:31:03

以相融为主。毕竟婚姻不是作生意,虽然互补能把生意作大。

就互补来说,互补应是,我拿你的好处,我也应该给你什么才叫互补。或者交换。一方有貌,一方有才也是互补。一方有钱,一方年轻也是互惠。等等。(当然性格上,也是一个道理。)

如果我既粗心,还胆小怕事。你胆大也心细。就不是互补,而是我全占你的便宜。你吃大亏了。

如果没钱,没材,又老,又丑,那不是互补,而叫“单补”。

所有跟帖: 

俺觉得吧,想结婚首先是自己心里觉得孤单 -anyOne- 给 anyOne 发送悄悄话 anyOne 的博客首页 (144 bytes) () 05/20/2009 postreply 12:05:24

百姓百性。 -高出不胜寒- 给 高出不胜寒 发送悄悄话 高出不胜寒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20/2009 postreply 12:11:25

有理。 -anyOne- 给 anyOne 发送悄悄话 anyOne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20/2009 postreply 12: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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