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孩子的利益出发,有时候我觉得夫妻早分手好,

本帖于 2010-09-28 08:04:20 时间, 由超管 论坛管理 编辑

不要等到成了仇人,小孩子才最受伤。所以那个医生不知提到这点没有。知道很多LP,不放弃不光是为了孩子,而是咽不下这口气,或不能便宜了小三。。其实这想法害人害己,最害孩子。见过一对夫妻闹到最后,LP就是不离,最后LG给LP单买了房给请了出去,自己和小三住在另一边八,九年。
作为一个妻子和母亲,我想摊上这种事,能做的就是让孩子懂得这是大人间的纠纷,同他们无关,父母爱他们如故。对于自己,不能勉强双方的感情,该放弃还是要放弃的。把这条教给小孩子也很重要。

所有跟帖: 

这种情况可能会有,但我觉得“现在时”的例子不是这种 -好看?- 给 好看? 发送悄悄话 好看? 的博客首页 (238 bytes) () 04/28/2009 postreply 20:21:50

agree.有道理的。 -咖啡屋的角落- 给 咖啡屋的角落 发送悄悄话 咖啡屋的角落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28/2009 postreply 22:08:42

前提是为孩子,你说的也有道理 -anyOne- 给 anyOne 发送悄悄话 anyOne 的博客首页 (532 bytes) () 04/28/2009 postreply 20:36:57

Agree, 有道理, -咖啡屋的角落- 给 咖啡屋的角落 发送悄悄话 咖啡屋的角落 的博客首页 (80 bytes) () 04/28/2009 postreply 2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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