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坛综艺会22期】看《重器》,忆旧案

这几天开始看许多博友推荐的热播剧《重器》。

    上世纪八十年代,那场轰轰烈烈的“严打”运动,又在屏幕再现,剧中顾阿桂(杀夫案)和乔至良(通奸案),按照现行法律,完全不会被判死刑,真是令人扼腕,这不仅让我想起了我五年前的博文《上海福州路杀人案》里提到的那个案子,何其相似啊!

     1985年夏天,上海福州路老半斋菜馆附近的民宅里,发生了一起杀人案,被告杀人犯王**的家属来到上海联合律师事务所六分所,委托著名大律师叶传岵为他出庭辩护,我作为叶律师的助理全程参与了该案的司法过程。

    其实案情并不复杂,被告王**高中毕业工作后,与住在他家不远的女孩(被害人)谈起了恋爱。女孩母亲移民去了香港,她一人无工作独居,平时生活靠住附近的外婆照顾,两人已经发生过好多次性关系,但由于女孩母亲不同意他们结婚(估计是要计划接她去香港和男方条件差的关系),所以婚事一直没有进展,王**平时省吃俭用,在女孩身上花了不少钱。由于女孩长相靓丽,喜欢沾花惹草,难免搞的满城风雨,加上长舌妇夸张的形容她为弄堂里的“拉三”(女流氓),引起王**的愤愤不平,两人三天两头吵架,邻居也是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了。

     一天晚上,在女孩家中,两人又爆发严重口角,平时内向(一根筋的人)的王**,操起了房间里的螺丝刀,挥舞着威胁女孩“你再骂我就捅死你”,没想到女孩反而骂的更加厉害,最后悲剧发生,螺丝刀捅入了女孩的胸膛,因为是夏天,女孩只是穿着薄薄的睡裙,无法抵挡住凶器,倒在床上,没多久就断了气。王**吓的也昏睡过去,一觉醒来,知道自己闯了弥天大罪,性命难保,居然扑到女孩遗体上,做出了奸尸的大逆不道之事。天亮后,王**回到了自己家,与父母告了别(没说杀了人),然后去找他在黄浦区法院工作的同学,同学让他去自首争取政府宽大处理。于是他就步行到福州路河南路口的黄浦区公安局自首了。

     中美两国的司法制度不同,美国的律师从犯人一被捕就可以介入司法进程,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电影里常见的警察抓人时必须说的“你可以保持沉默。。。”那是众所周知的。而八十年代的中国,刑事诉讼案件里,律师只有在被告接到公诉书后,家属才能去委托律师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还需去法院办理确认案件辩护人资格的确认(此规定好像延续至今)。由于人命关天,叶传岵律师接下案子后,要求我们马不停蹄立即展开工作,我和搭档小徐,因为都是兼职,分别向自己的工作单位请了几天假,全力以赴地开展调查取证。

      我们去了位于福州路江西路口的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如今是交通银行总部大楼)调阅案卷卷宗,还去了被告的高中和工作单位以及居委会、派出所,在基本了解了案子的来龙去脉,以及被告的基本情况后,我们开始了最关键的一步,会见被告。

      那是一个烈日炎炎的下午,我和小徐手持律所介绍信和法院确认的辩护人资格证明,来到位于南车站路的上海市第一看守所(如今成了上海公安局公共交通执法大队的办公地点),进入看守所的会见场所,与《重器》里,律师李乡会见犯人一样的场面,被告带着脚镣手铐,慢吞吞地步入会见室坐下,我们隔着铁栏杆对话。被告是一个看上去不善言辞的内向性格的人。由于会见时间是有限制的,所以我的提问集中在两点:

      你的凶器是哪来的?这个至关紧要,如果是当天被告自己带去的,就证明是预谋杀人,他的回答是,螺丝刀是好久前,他带去帮女孩修电灯的。
      你为什么在杀人后还要去奸尸?他回答是因为他实在太爱她了,虽然他们没有结婚,但他早就把她当成自己老婆一样,现在她死了,自己肯定也会偿命,所以就想再最后一次与她发生性关系吧,其思维逻辑简直是不可理喻!
      结束调查取证后不久,就迎来了正式开庭审理过程,我们在叶律师的带领下,来到了福州路的中级法院审判大厅,由于案件涉及到奸尸情节,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法庭上只有法官、公诉方、辩护方和被告,奇怪的是,连被害人和被告双方的家属也都没有出现。       根据叶老师安排,在公诉人发言后,由我发表辩护词,他主攻最关键的交叉辩论,由于这是我第一次在法庭上发言,所以我至今仍然清楚的记得,我们辩护词的三个观点:

     1、被告并非有预谋的蓄意杀人,而是在与被害人激烈争吵中,受刺激而临时起意的杀人行为,凶器也并不是他当天携带进入房间。被害人在本案中也是存在一定的过错(有邻居证词),案件的发生,存在因果关系。
    2、被告没有任何的不良犯罪记录,在学校和工作单位都是遵纪守法的。
    3、被告具有明显的自首情节,符合法律规定的宽大处理的条件。
    综上所述,请求法庭在量刑时酌情考虑(实际就是希望能判个死缓)。

     接下来进入激烈的法庭辩论,公诉人是上海市检察院的一个姓季的年轻检察官,他与叶律师唇枪舌剑,进行了精彩纷呈的交叉辩论。我只记得对方反复强调:法律规定自首可以从宽处理,但不是应该从宽处理,像被告这种情节极其恶劣的犯罪行为,必须严惩不贷。。。

      法庭没有当场判决,庭审后个把星期,我们再去法庭,听取了宣判,结果没有悬念,判决被告死刑,立即执行。我征求被告意见,是否要上诉,他带着呆滞的目光说“要”,我们办理完手续,从此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一个月后,上海高院无悬念地驳回了被告的上诉,执行了死刑。

     这个结果叶律师早就预见到了,主要原因,一是奸尸情节,而且当时国内严打刑事犯罪,强调从重从快,二是被害人母亲属香港居民,涉外,而且被害人家属坚决要求以命偿命。

      两个同样处于花样年华的青年就这样消失了,我在案卷中看过被害人生前和死后的照片,眉清目秀的外表,和死亡惨烈时形成了太大的反差,而王**,一个外表憨厚的小伙子(上海人叫做老实头),却因为一念之差,犯下杀头之罪。

       四十多年过去了,类似的案件,如今已经有了新的司法解释。被告属于激情杀人,是刑法理论上激情犯罪的一种,与预谋杀人相对应,即本无任何故意杀人动机,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失去理智,失控进而将他人杀死。所以在“激情杀人”的构成要件里,被害人一定要存在某种过错或不当,从而对行为人造成了强烈的精神刺激; 行为人由于这种精神刺激,丧失或弱化了自控能力,实施杀人行为。

      中国刑法中虽然没有直接引入“激情杀人/激愤杀人”的概念,但在司法实践中是充分考量这一点的。最高院2010年2月8日发布的《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22条规定“因被害方过错或者基于义愤引发的或者具有防卫因素的突发性犯罪,应酌情从宽处罚”,这里实际上已经隐隐看到“激情杀人/激愤杀人”概念的影子。

       如果被告同时有自首、悔过情节,法院往往也会支持辩护意见(并指出被害人存在过错),从轻处罚而判死缓。

       几十年后,能够拍摄并播出直面当年那些冤假错案的电视剧,说明法制建设还是有进步的。

所有跟帖: 

大才子先生的文字扣人心弦, 写得特好! 大赞大赞! -疏影笑寒- 给 疏影笑寒 发送悄悄话 疏影笑寒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1/2026 postreply 09:42:47

过奖啦!我是平铺直叙,文笔不咋地,但讲诉的真人真事 -laopika- 给 laopika 发送悄悄话 laopika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1/2026 postreply 11:33:24

皮卡兄还有这样的经历啊,是对那段历史的见证和体验。我也正在看,被晓青和花姐拉下水的。 -布鲁司- 给 布鲁司 发送悄悄话 布鲁司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1/2026 postreply 09:49:18

这案情现在国内能判死缓吗?过失杀人? -花似鹿葱- 给 花似鹿葱 发送悄悄话 花似鹿葱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1/2026 postreply 11:19:38

这个不能算过失杀人,但可以算激情杀人,就是由于被害人的行为或语言刺激,一时冲动,下手过狠,致人死亡,过失杀人是完全不是 -laopika- 给 laopika 发送悄悄话 laopika 的博客首页 (165 bytes) () 09/01/2026 postreply 11:39:05

我们彼此彼此,看剧无需寻寻觅觅。只要跟着她俩的节奏看就好,《主角》也是她俩推荐后,我才去看的 -laopika- 给 laopika 发送悄悄话 laopika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1/2026 postreply 11:34:57

皮卡兄写得真好,你经历的这个案子看得惊心动魄的。可惜被告被判了死刑。冲动害死人哪。 -skyline荷9- 给 skyline荷9 发送悄悄话 skyline荷9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1/2026 postreply 09:53:56

当时国家执行的是严打,讲的是从重从快,所以判死刑也是不可避免了 -laopika- 给 laopika 发送悄悄话 laopika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1/2026 postreply 11:40:24

这个案子比电视剧里的更惊险。 -晓青- 给 晓青 发送悄悄话 晓青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1/2026 postreply 10:02:01

是啊,我去过犯罪现场,一个小阁楼,一张床一张桌子,空间很小,所以女孩也无处可逃,若空间大,她或许还能躲避,一旦躲开了, -laopika- 给 laopika 发送悄悄话 laopika 的博客首页 (87 bytes) () 09/01/2026 postreply 11:42:53

老皮卡还当过律师? 敬仰一个~ 《重器》里印象最深的一个是“疑罪从无,还是疑罪从有”,第二个“社会影响” -锦衣卫- 给 锦衣卫 发送悄悄话 锦衣卫 的博客首页 (151 bytes) () 09/01/2026 postreply 10:49:46

锦衣官僚了不是?老皮卡不是当过律师,是一直都响当当的大律师啊 -花似鹿葱- 给 花似鹿葱 发送悄悄话 花似鹿葱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1/2026 postreply 11:17:56

赞一个大律师~ -锦衣卫- 给 锦衣卫 发送悄悄话 锦衣卫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1/2026 postreply 11:36:20

同赞。 -日内瓦工- 给 日内瓦工 发送悄悄话 日内瓦工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1/2026 postreply 11:39:22

同表敬仰。 -skyline荷9- 给 skyline荷9 发送悄悄话 skyline荷9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1/2026 postreply 11:42:57

这可折杀老生了:) -laopika- 给 laopika 发送悄悄话 laopika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1/2026 postreply 11:48:43

握手 -laopika- 给 laopika 发送悄悄话 laopika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1/2026 postreply 11:48:14

过奖了 -laopika- 给 laopika 发送悄悄话 laopika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1/2026 postreply 11:47:53

鹿葱谬赞了,俺可是早早就脱离苦海了哦,现在只是偶尔会替朋友出出主意罢了:) -laopika- 给 laopika 发送悄悄话 laopika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1/2026 postreply 11:47:01

对,皮班是我们星坛班委会的定海神针!必须大赞! -云霞姐姐- 给 云霞姐姐 发送悄悄话 云霞姐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1/2026 postreply 12:23:08

云儿过奖了! -laopika- 给 laopika 发送悄悄话 laopika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1/2026 postreply 17:38:51

敬仰不敢当的,应该是曾经干过:),后来“改邪归正”了:)。当时的严打,确实有点迫不得已,矫枉过正,结果很多人被错杀了 -laopika- 给 laopika 发送悄悄话 laopika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1/2026 postreply 11:45:29

当时国内对于疑罪从无有不同看法,认为这是西方法律不适合中国国情,蒋介石宁可错杀一千,不肯放过一个,也是同样逻辑:) -laopika- 给 laopika 发送悄悄话 laopika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2/2026 postreply 09:44:20

皮班参加活动了,一出手就是重磅级的大帖,亲身经历。好棒! -云霞姐姐- 给 云霞姐姐 发送悄悄话 云霞姐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1/2026 postreply 12:05:07

谢谢云儿鼓励,都被你点名点的不好意思了:) -laopika- 给 laopika 发送悄悄话 laopika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1/2026 postreply 14:11:11

好长的故事,长见识了。个人感觉杀人可以说是激情,过后再辱尸就难辞其咎了。 -剑剑风流- 给 剑剑风流 发送悄悄话 剑剑风流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1/2026 postreply 12:22:36

是的,这是罪犯的致命穴位,否则兴许还能有点转机 -laopika- 给 laopika 发送悄悄话 laopika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1/2026 postreply 14:12:31

惊心动魄!“拉三”嘴上不留德骂得太狠,老实头都能动了杀机,这才引来杀身大祸 -酒仙桥2- 给 酒仙桥2 发送悄悄话 酒仙桥2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1/2026 postreply 13:15:35

酒兄也懂上海话,拉三的意思:),不过那女孩在里弄里的口碑确实不太好,所以男孩忍受不了了 -laopika- 给 laopika 发送悄悄话 laopika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1/2026 postreply 14:14:24

我小学前在上海,会上海话,但不记得拉三,还是你文章里学的 :) -酒仙桥2- 给 酒仙桥2 发送悄悄话 酒仙桥2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1/2026 postreply 14:38:25

那是当时上海滩的口头语,俗称切口:) -laopika- 给 laopika 发送悄悄话 laopika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1/2026 postreply 17:38:10

听了皮卡兄的故事,觉得司法行业真不好干。 -幸福生- 给 幸福生 发送悄悄话 幸福生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1/2026 postreply 13:19:06

是啊,看看重器里面的几个大学生,刚去司法单位,一个个都是亚历山大的,律师的地位更低,基本处于被动状态 -laopika- 给 laopika 发送悄悄话 laopika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1/2026 postreply 14:16:14

皮卡兄讲述的故事惊心动魄。还记得严打时期,判得又快又重,不过社会风气也好转了不少。此案在现在会怎么判,死缓? -ToClouds- 给 ToClouds 发送悄悄话 ToClouds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1/2026 postreply 16:42:44

当时也是社会治安太差,乱世用重典了!公检法强调从重从快,于是存在扩大化的现象,此案如果 -laopika- 给 laopika 发送悄悄话 laopika 的博客首页 (299 bytes) () 09/01/2026 postreply 17:37:07

皮卡作为直接与被告交谈的亲历人,看过此片一定感慨万千。 -三河匹夫- 给 三河匹夫 发送悄悄话 三河匹夫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1/2026 postreply 20:41:15

是啊,那场景,极其相像,带着脚镣手铐的杀人犯,我们会见时穿的服装,甚至于手里的钢笔和笔记本,都一模一样,那时办案还没有 -laopika- 给 laopika 发送悄悄话 laopika 的博客首页 (36 bytes) () 09/01/2026 postreply 20:56:25

以前知道皮卡兄是律师,这次才知道是杰出的大律师,佩服,赞一个。 -水星98- 给 水星98 发送悄悄话 水星98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2/2026 postreply 06:27:25

水星兄,好久没见,握手。 -梧桐之丘- 给 梧桐之丘 发送悄悄话 梧桐之丘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2/2026 postreply 07:15:52

水星兄谬赞了!俺实不敢当的 -laopika- 给 laopika 发送悄悄话 laopika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2/2026 postreply 07:46:42

“老实头”实际上是不善于沟通的自闭,这种人不可测。很多恶性案件尤其是杀人很多都是“老实头”。女孩子妈妈早已经有预感。 -梧桐之丘- 给 梧桐之丘 发送悄悄话 梧桐之丘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2/2026 postreply 07:13:19

怪的是,很多女孩子对“老实头”特别钟情,哪怕与父母拼命也要嫁给他。人啊,说不清的一个情字。 -梧桐之丘- 给 梧桐之丘 发送悄悄话 梧桐之丘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2/2026 postreply 07:15:09

因为“老实头”看上去憨厚,女孩觉得靠得住:),不过这被害人确实平时也不注意检点,最终酿成大祸! -laopika- 给 laopika 发送悄悄话 laopika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2/2026 postreply 07:51:25

梧桐兄高见,这种属于人格有缺陷的,不爆则已,一爆冲天,女孩妈妈也是自责不已,没看护好女儿 -laopika- 给 laopika 发送悄悄话 laopika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2/2026 postreply 07:49:22

谢谢皮卡好文回顾。有一段时间我先生鼓励女儿学法医,我一看那些图片,立马吓退她了:) -0084lx- 给 0084lx 发送悄悄话 0084lx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3/2026 postreply 07:55:41

高!及时止损!:) -laopika- 给 laopika 发送悄悄话 laopika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3/2026 postreply 09:42:48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