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10月22日将其抓获,药家鑫对自己10月20日晚将受害人撞倒后又杀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来源: 2011-06-10 04:36:23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更正:案发和被抓是同一晚。 第一次案发杀人在2010年20日晚10时40分,逃至一处十字路口再撞伤行人(11~12时),被群众围堵警方抓获)第一次是被周围群众堵住然后交警来处理事故到交警队做笔录,因为只是普通的交通肇事所以笔录结束后就回家了。等发现张妙案药八刀也是重大嫌疑人的时候已经是10月22号了,然后再次将其抓获,药八刀也供认不讳了。 但是自首时间可是10月24号。22号被抓获就供认不讳24号的自首还能被认可,这样你都能认为是公正的,那只能说明你是胡搅蛮缠。

注意新华网报道用词:专案组很快查到车主名叫药家鑫,于10月22日将其抓获,药家鑫对自己10月20日晚将受害人撞倒后又杀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他的自首确实被法院认可,法院的认可是公正的。按照这个逻辑是不是只要法院认可的就是公正的?

回到本质,药案极其恶劣,只是判决不敢苟同。药八刀案极其恶劣,而且法律上并不是只要自首就能够免死,更何况自首情节也很牵强。中国还是有死刑的国家,那么判决死刑是公正的。法律代表的是绝大多数民意,大多数民众苟同了就可以了。

如果按照你说的,所有的一切都归功于政府的操纵,那么夏俊峰案,杨佳案,政府为什么不顺势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