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运动。
我觉得当年设定陪审团制度以及很多法律条款,比如双重危境,都是避免政府在诉讼过程中“以势压人”,把审判权交给老百姓。后面不断出现问题,也不断修正法律条款,甚至是宪法。
这种制度和上诉制度配合在一起,还是比较严谨有效的。但你提到的流程和成本的确也是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