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格于未读完的莎翁台词

从七月开始,我家门口台阶上的那株丁香紫松鼠地榆(Japanese Burnet, 日本地榆,学名Sanguisorba hakusanensis 'Lilac Squirrel')就陆陆续续开花了,一簇簇毛茸茸、淡紫色的垂挂花序几乎将一米多高的柔嫩花茎压弯了。老公皱着眉头说:“长得乱糟糟的,怎么看都是杂草,这是狗尾巴花吗?”

(我家的丁香紫松鼠地榆)

我扑哧一笑,眼前的植物明明代表了一种野性而蓬勃的生命力,花序酷似松鼠尾巴,怎么成了“狗尾巴花”?

 

更何况,狗尾巴与松鼠尾巴还是有明显的区别的。狗尾如一柄柔软的拂尘,松鼠的尾巴则蓬松而宽大。狗尾长短不一,欢快时如风车般快速旋转,传递着热情和喜悦,惊恐时则紧紧夹起,静止时自然下垂。狗尾巴是毛茸茸的躯体的延伸,展现生命的本能,又无声诉说着忠诚。狗尾轻轻一扫,主人内心的冰冷就融化了。相较之下,我更喜欢松鼠尾巴。它除了是身体的延伸,更像一只神奇的画刷。拂过密密的枝桠,叶色便从绿到金黄、橙红等四季轮回变幻。拂过古老的苔藓,苔藓便更加苍绿了。拂过光影斑驳的树皮,林间便充盈着温柔的问候。当松鼠纵身一跃时,那条尾巴瞬间绷直、旋动,在半空中划出一道长长的、近乎完美的抛物线,然后稳稳地降落在一根颤巍巍的树枝上。落定后,尾巴再次向上翘起,仿如优雅的绅士。

 

几年前我们小区来了一只聪明的灰松鼠,物业管理人员费尽周折几次用铁笼子将它捉住,然后开车把它放逐到远郊,它却总能凭着惊人的认路本领重返家园。与这位“钉子户”数度交手落败后,大伙儿只好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任由它在此处继续逍遥自在。我们家的后院有一株将几种果树枝嫁接于同一个母本上的“七宝树”,上面结了桃子和李子,松鼠理直气壮地前来偷吃。老公原本有些恼怒的,可每每看到在树枝间灵动跳跃的松鼠和那条毛茸茸的大尾巴,便觉得它憨态可掬,内心的那点小脾气也就自我消化了。老公索性对我说:“那些桃子啊,李子啊,就送给灰松鼠当‘私房菜’吧。”

(灰松鼠在我家后院偷吃李子)

我们家的丁香紫松鼠地榆的尾巴花约二十厘米长,比我小时候在路边看到的狗尾巴草的“毛毛穗”粗大很多,华丽可爱,让我想起了后院的灰松鼠的尾巴。

 

我是从莎士比亚的作品里知道地榆(Burnet)这种植物的,《亨利五世》(Henry V)第五幕第二场,勃艮第(Duke of Burgundy)公爵有一句著名的感言:“那平坦的草地,从前长着芬芳的雀斑脸母牛唇花、地榆和绿三叶草……”( The even mead, that erst brought sweetly forth / the freckled cowslip, burnet and green clover,),他道出了一个事实 - 这几种营养丰富的饲料植物会同时出现在打理精良的牧场上。

 

这段话里的地榆指的是小地榆(学名Sanguisorba minor),又被称为“色拉地榆”(Salad Burnet),并非英国的本土植物,但在十六世纪已经归化。小地榆初夏开花,花序小巧圆润,呈绿红色或深红色,簇生于纤细的花茎上,没有什么园艺价值。但小地榆是一道优质的色拉蔬菜,其叶带着淡淡的黄瓜香,略酸,微辣,可用作色拉、调味汁、酱料、夏季饮品、和波尔多红酒的配料。在某些食谱中,根据所需效果,它可以与薄荷叶互换使用。与莎翁同时代的哲学家弗朗西斯.培根尤其喜爱小地榆,他在《花园论》(Essay of Gardens)里写道:“有三种花,散发着最令人愉悦的香气,不似其它花那样被人忽略,而是被人踩踏和碾碎 — 那就是地榆、野百里香和水薄荷。因此,你应该在整条林荫道上种植它们,这样当你行走或踏足时,就能享受到它们的芬芳。”

(Those flowers which perfume the air most delightfully, not passed by as the rest, but being trodden upon and crushed, are three—that is, Burnet, Wild Thyme, and Water Mints; therefore you are to set whole alleys of them, to have the pleasure when you walk or tread.)

(从其他网站上下载的小地榆)

随着时间的推移,现代烹饪很少使用小地榆了。小地榆味道清淡,很容易被风味更浓郁的其它香料所掩盖。只有春季嫩绿的叶片才好吃,老叶很快会变苦变硬,食用期短,嫩叶不易干燥或运输。与罗勒、百里香或迷迭香等香草相比,小地榆不适合大规模的食品杂货分销。更何况现代人偏爱更浓郁、更辛辣的香草,加热后便会失去微妙风味的小地榆嫩叶,不适合用来烹饪菜肴。

 

大概只有我这样的浪漫老文青,见到温村一两家苗圃把各种本地的和外来的地榆当作园艺花出售时,大脑里便会瞬间浮现出古早的英伦乡村画面:那时的花园里总会有一丛丛低矮的小地榆,羽状小叶自顾自绿着,层层叠叠接着早上的珠露。英国主妇弯下腰,在春日里剪下最嫩的地榆叶,只用手指轻轻一抿,奇妙的黄瓜清香便在微寒的空气中散开。一盘拌入粗陶碗里的绿,给全家人带来了清爽的慰藉。待到小地榆开花,将红绿相间的圆头小花泡在夏日饮料里,岁月就在这杯草木之香里,慢悠悠地晃成了一首十四行诗。

 

我从诸多的地榆品种中,选了丁香紫松鼠地榆和大地榆(Great Burnet学名:Sanguisorba officinalis)的园艺品种“Blackthorn”(黑刺)买回家,并排种在大门口。大地榆的花期比丁香紫松鼠地榆晚了一个多月,花朵纤细呈直立的圆柱形,形似瓶刷或柔荑花序。这些小巧蓬松的花头约五厘米长,在纤细高挑的茎秆上摇曳生姿,依次向下逐渐绽放。

(从其他网站上下载的大地榆“黑刺”品种)

尽管大地榆的嫩叶也能入馔,中国人却鲜少将其视为美味的野菜,它是古药草典籍里的一味低调而沉稳的药材,医者采其根、焙其皮,用微苦的药汁去抚平病人身体的伤痛。同一属的地榆植物,东方人用来治愈生理上的痛苦,英国人则用来点缀生活的盛宴。这就是草木迷人的地方,同一种绿色,却在不同的文化里各自芬芳。

 

我正在门前凝神注视毛茸茸的紫色地榆花时,老公突然打破了这片寂静:“哎呀,后院的那只灰松鼠不知何时跑到了前院,啃了另一株桃树上的美味鲜桃!”

 

我没有去看那株遭了殃的桃树,脑海里反倒闪现出《罗密欧与朱丽叶》里的几句台词。莎翁借由茂丘西奥(Mercutio)之口,描述了精灵女王麦布(Mab)的座驾: “ 她的马车是一颗空榛子,由松鼠或老毛虫木匠制成的,自远古以来他们就是精灵们的马车匠。”(Her chariot is an empty hazelnut/Made by the joiner squirrel or old grub,/Time out o' mind the fairies' coach-makers.)

 

在莎翁时代,英国本土只有红松鼠,尚未出现外来的猖獗的灰松鼠。 “ grub”指的是某些昆虫的毛虫、幼虫或蠕虫。红松鼠与老毛虫会啃咬木头和坚果,在民间传说和奇幻故事中,被戏称为“木匠”。这些木匠雕刻和掏空木料,为森林精灵们制作微型交通工具。如今我眼前的地榆花,不正是大自然用紫色“软绒”织成的“松鼠尾”吗?而那只在桃枝间奔跳的灰松鼠,很可能是从莎翁剧本里溜出来的小弄人(英文为 Fool 或 Clown)。它有着风趣的性格和聪慧的大脑,穿行在现实的果树与虚构的辞章之间,把慵懒的世俗啃得七零八落。

 

一阵清凉的风吹过,地榆花频频点头,像是在回应盛夏的热烈。桃树上的鲜桃留下了灰松鼠细小的齿痕。我的赏花时光,就在地榆花与灰松鼠的交错中,定格于未读完的莎翁台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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