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许多假设的“轮子是右转的,不会撞到前面的警察。”那下面的假设也可能成立吧。
1.如果旁边抓门的警察松手晚了,路滑,有可能衣服或者裤子被刮,卷入后轮下面被压死,可以推断说开车者有潜在的谋杀警察的行动。因为本来她把车横在路中,就是企图去阻止警察执法。
2. 车前面的警察在几秒的反应时间内,应该不会站在那,慢镜头的测头仔细观察一下车轮子的走向。唯一可以诟病的是“反应过度”,不过这些应该是法官判定的事。
按照左x的理论。那么,以下的推理是不是都成立。
黑天使抢劫后,警察追他,他从裤兜里掏出一把枪,警察击毙天使。天使的妈妈可不可以说:
“我儿子只是觉得枪在裤兜里,跑不快,只是想把枪扔了。结果警察违反人权,枪杀了我儿子。”
“我儿子只是觉得枪在裤兜里,想把枪拿出来,向警察挥舞,表示投降。结果警察违反人权,枪杀了我儿子。”
“我儿子只是觉得枪在裤兜里,想拿出来看看,和警察的枪谁的好。结果警察违反人权,枪杀了我儿子。”
“我儿子只是觉得枪在裤兜里,怕跑动中,误伤了身体其他器官,想拿着跑。结果警察违反人权,枪杀了我儿子。”
“我儿子只是觉得枪在裤兜里,跑起来,不酷,在手里挥舞着跑,更酷。结果警察违反人权,枪杀了我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