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网上发的那些问卷,主要围绕着罪犯在作案时的心理,包括他们当时的想法和感受。这个凶手本科是学心理的,犯罪心理应该是他的研究方向。可能那些问卷反馈回来的内容不能让他满意,所以他决定亲身体验一把。这个领域的研究存在一个缺陷,就是研究这种课题的人往往没有实际经验,而有实践经验的人不是在牢里就是在逃亡中,缺乏必要的研究条件。
他上学的华盛顿州是没有死刑的,而爱达荷却有。作为专业人士,他不可能不了解这一点,而他故意选择爱达荷犯下人命案,就是要强化作案时的感受。
如果他成功了,就会成为极为少有的即有专业知识又有实践经验的犯罪心理专家,会在他的专业领域达到别人望尘莫及的高度。孟子曰:术不可不慎。选择专业一定要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