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有两个妻子,前妻是老家农村的,有四个孩子,后来参加革命后又娶的,也有四个孩子,如今老爷子90多岁了,前一阵病危,让公证人去病床前下了公证,房子给后四个孩子,钱没提,因本来就是后老婆管钱。 有人同情前妻的孩子,一辈子没得到父爱,前妻已死,一辈子没再找。 也有人说做得对,因与后妻婚姻也60年了,不能让前妻孩子来闹遗产,让80岁后妻受气。 我看哪种说法都对,你们啥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