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爸当年大学毕业后混进国务院,以工程师身份拿着外交护照去了越南。然后国务院说越南不安全,不建议员工家属住在越南。他在美国读了两年小学,就去了泰国,呆了几年,转回夏威夷两年,接着在台湾读了两年初中(我查了两年的year book,也没找到费翔,费翔是高中去的那个学校)。然后又去洪都拉斯读了三年高中,最后一年在佛州读寄宿学校。可惜没有语言天赋,认得几个西班牙字,中文更要命,居然学会了“草泥马”,真的就是这么发音的……他爸后来转去埃及,大学期间,他跑去爬遍了所有金字塔(那时还让随便爬的)。顺便跑去欧洲玩时,去了柏林墙,还去了东柏林,说是吃的特便宜。去法国时没有去巴黎,而是沿着莱茵河在德法边境,遇桥即过,走之字型,跑遍了河两岸的酒庄,结果被边境警察询问了好几次。
他爸在越南期间泡上了越南米粉小妹,和他妈分手了。他哥娶了菲律宾妞(号称外婆是上海人,另有四分之一荷兰血统,她是全家唯一号称不会用筷子的人。),他弟娶了他爸越南朋友的最小的妹妹(12岁随家人以难民身份去了瑞士,长大后,他爸赞助来美读书),辈份有点乱,因为他爸总说那个越南朋友是他兄弟。他爸后来和越南婆婆一起又收养了一个洪都拉斯妹妹。
这就是为啥掌柜的能吃鱼腥草的原因。有个能吃鱼腥草,能用筷子,能吃到一个锅里的掌柜的,风险其实挺低的。别的问题,所谓风险,都是人的共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