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香港地铁不能吃东西想到的



如果是当地明确规定在地铁里不能吃东西,那就应该遵守。 

这里涉及到一个法治问题。香港的大部分法律是通过民主立法程序建立的。

法律的效果与法律本身建立的方式是极为相关的。大陆人在香港地铁里吃东西被罚款,被香港社会议论纷纷,是和两地法律建立方式不同有关。

在所有民主社会,没有任何一个法律是人人赞成。只有一件事,不论在哪个民主国家都是人人赞成:那就是任何一个法律要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来建立,既多数人赞成的法律少数人要服从。由于在这一点上全社会是完全一致的,所以才导致民主社会的稳定和谐。

大陆人没有这个理念。这不能怪大陆人没法制观念。几千年以来,大陆就一直是少数人治法,制法,执法让多数人服法的社会。

法律是很奇妙的东西。对人来说,基本的动物本能是我我行我素(自由)。但由于人类社会又是一个互相依赖的,在经历数世纪的探索之后,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来建立规则被验证是目前最佳的选择(或妥协:既然无法让所有人满意,那就让多数人满意)。

大陆的治法,制法,执法程序与民主原则直接茅盾,人的我我行我素的本能没有能得到解决。导致社会”法乱“。你在,我守法,你不在,我不守法等

人还有另一种本能,那就是追求幸福的和平的生活。就是这个本能,人们可以在“我行我素”的本能上做了妥协,但条件必须是: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 民主也由此诞生


大陆人对民主法制的法律抵触,原因很多,但归根结底是个理念问题,这也是中国几千年里一直试图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或中国国情):怎样以少数的利益为准制订法律让大多数人服从并生活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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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教授:靠法制维护的地方人的素质差;本坛某ID:人是对的,制度可以不要。 -望自远方- 给 望自远方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1/25/2012 postreply 09:13:10

您好 -您好- 给 您好 发送悄悄话 (128 bytes) () 01/25/2012 postreply 10:4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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