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维持外蒙古现状: 承认外蒙古(蒙古人民共和国)的独立现状。
- 恢复沙皇俄国时期的在华特权:
- 旅顺口大连港口国际化,但保证苏联的优越权益;同时苏军租用旅顺口作为海军基地。
- 中东铁路和南满铁路(合并为中长铁路)由中苏共同经营,但需保障苏联的优越权益。
- 对中国的主权背书与安抚: 作为表面上的平衡,协定声明“中国将保持在满洲(东北)的全部主权”。
雅尔塔会议只是规定“维持外蒙古现状”,斯大林是如何生米煮成熟饭的?
因为他有三张牌,而中共就是其最有力的一张!
三张牌,哪三张?
一、苏联在东北的驻军;
二、中国共产党;
三、新疆伊犁回乱。
所有的牌,其实都是苏联这个恶中之恶制造。

现在大家都知道,中共伪政权是苏联派遣特务维经斯基(中文化名:吴廷康)于1920年8月在上海法租界一手创建。
而伊犁回乱也是如此,1944年,苏联在中亚的苏军,打扮成民族军,对我新疆军民猖狂进攻并进行了惨无人道的种族屠杀,并成立了伪“东突厥斯坦共和国”。
而远在延安的中共伪政权,对此大声叫好,称之为“三区革命”。
当然,苏联还有一张牌,那就是在东北的驻军,它可以以此作为威胁,不撤兵,除非你承认外蒙公投独立。但理论上来说,由于雅尔塔会议规定“中国将保持在满洲(东北)的全部主权”, 因此,在逼迫外蒙公投独立的所有底牌里面,苏联斯大林最强有力的底牌,就是他的亲儿子: 中共伪政权!
中共在1921年建党以后,直至1949年夺取全国政权这28年内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可以概括为:“为了夺权,不惜分裂国家”。分裂国家是手段,夺取政权是目的。它通过分裂国家,严重地削弱了当时的中央政府,在中央政府被弱化后,就达到自己夺权的目的。可耻的是,它为了达到弱化中央政府,甚至愿意协助苏联来肢解中国。本文以蒙古为例,说明它是如何配合苏联肢解中国。

外蒙古独立是上世纪历史上一个大问题,是中华民族一个巨大的损失,它固然是国际社会(俄、日、美、英)联手出卖中国利益的一个直接结果,但同当时中共密切配合苏联的计谋不可划分。
自从1911年清朝覆灭始,到1949年中共成立止38年间,外蒙古在俄罗斯的煽动嗦摆及军事支持下曾经三次宣布独立:第一次:1911年7月;第二次:1919年11月;第三次是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前两次皆因当时的中央政府强力反对而告吹,第三次终于成功了。三次独立都是俄罗斯亲自导演下出现的。头两次与中共无关,因为那时中共还没有出现,第三次与中共直接有关,而第三次之所以成功,就同中共的主动配合有关。
在苏联通过煽动外蒙古独立来肢解中国的这个过程中,中共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其一,中共主动配合苏联策动蒙古独立的行动而置中国国家利益于不顾;其二,中共甘心被苏联利用来作为敲诈中国政府的棋子:由于中共在中国进行武装割据对中央政府构成极大威胁,中央政府为根治隐患,被迫接受苏联的条件:同意蒙古独立为条件交换苏联不再支持中共。本文将集中记载中共在蒙古独立过程中所扮演的这两种极不光彩的角色。
一,中共从创党到夺权,都是附和苏联的要求,支持蒙古独立,出卖中国国家利益。
1. 1922-1923年间,中苏就建交进行谈判,当中涉及外蒙古地位问题有二,其一是苏联不肯承认外蒙古是中国一部分,其二是不承诺从外蒙古撤军。基于此,两国建交谈不下去。1922年8月,外交总长顾维钧对来访的苏俄副外交人民委员越飞表示,中苏建交的先决条件是苏军从外蒙古撤离。顾维钧的立场毫无疑问是正确的,但此时中共创始人之一的李大钊却公开向北洋政府请愿,要求正式承认苏联政府,并且支持苏联武装力量驻兵外蒙古。此事顾维均有以下的回忆录:
“虽然王博士(按:指建交草案的中方谈判代表王正廷)签署的协议草案没有得到孙中山博士和南方政府的明确支持,但在各省的高级将领中的确得到了支持。除此之外,苏俄使团的宣传机构在王博士的政治盟友们的协作下,也开始产生一定的宣传影响。北京大学派了一个代表团来到外交部要求与我面谈。我记得代表团的团长是李大钊。他是那个由八至十名北京大学的教授和学生组成的代表团的发言人。他的主要观点是王正廷博士与加拉罕先生所达成的协议草案是中国外交史上最好的协议。他想了解政府予以否决而不批准的原因所在。向他们讲明政府何以反对这一协议并不困难,于是我便向他们解释了协议草案中的各点,并着重指出,外蒙问题是中国对该地区的主权和中国领土完整问题,不容随意侵犯。在谈判中,王博士无权将过去俄国与中国或任何其它方面所签署的有关外蒙的条约排除在外而不置于废除不平等条约之列,从而默认外蒙不再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李大钊教授的回答使我极为震惊,他说即使把外蒙置于苏俄的支配和统治之下,那里的人民也有可能生活得更好。他讲话时非常激动,以致使我觉得他已失去了辨别是非的理智(按:着重号是笔者所加)。因此我便对他说,他当然可以发表或坚持个人的见解,但是我,作为中华民国的外交总长,有责任设法维护中国领土和主权的完整,使之免遭任何外国势力的侵犯。由于考虑到李大钊教授的意见与我的见解完全相反,我便告诉他,鉴于我们的观点截然不同,我没有必要就此问题与他讨论。于是我说了句‘请原谅’,便起身告退了。这些所谓的大学和学生界的代表们有可能受了苏俄使团以及王博士手下人的劝说和鼓动[1]。”
为此顾维钧还受到了炸弹威胁,所幸无恙,但警察最终没要找到幕后指使者便释放了寄来炸弹的两名学生。顾维钧写道,“我相信,正像那两名学生自己讲的那样,他们是受人之命订购炸弹的,而不是自己的意图。当然,当时确实有些GCD特工人员在北京大学的学生中活动[2]。”
这件事清楚说明,中共从建党开始就不惜出卖国家利益来附和苏联的政策。
2. 1929年,中共中央秉承苏共中央的意旨发表文告,声称:“最无耻地,到现在国民党政府还不承认外蒙古是独立自主的人民共和国,而把外蒙古看成中华民国的附庸。”(一九二九年《布尔塞维克》第十期)
3. 1931年,中共的割据政府(中华苏维埃)举行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所谓《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1931-11-7),其中承认蒙古及其它少数民族独立的权利,它说:“十四,中华苏维埃政权承认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民族自决权,一直承认到各弱小民族有同中国脱离,自己成立独立的国家的权利。蒙古、回、藏、苗、黎、高丽人等,凡是居住在中国的地域的,他们有完全自决权;加入或脱离中国苏维埃联邦,或建立自己的自治区域。中国苏维埃政权在现在要努力帮助这些弱小民族脱离帝国主义国民党军阀王公喇嘛土司的压迫统治而得到完全自主。苏维埃政权,更要在这些民族中发展他们自己的民族文化和民族言语。”这就等于正式承认蒙古独立。
4. 1939年,毛泽东再次明确指出外蒙古是独立国家,不属于中国。他在一篇题为“苏联利益和人类利益的一致”的文章[3]中说:“(苏联)两年以来,援助中国人民的抗日战争;几个月以来,援助蒙古人民的抗日战争。”“日本军阀承认了苏蒙边疆的不可侵犯。”他公然将中国、苏联与擅自宣布独立的外蒙古相提并论。特别在该文注释〔10〕中写道:“自一九三九年五月开始,日‘满’(伪满洲国)军在‘满’蒙边境诺蒙坎地方,向苏联和蒙古人民共和国的军队进攻。在苏蒙军的自卫反击下,日‘满’军遭到惨败,向苏联要求停战。九月十六日,诺蒙坎停战协定在莫斯科签订,主要内容是:一、双方立即停战;二、苏蒙和日‘满’双方各派代表二人组织委员会,以勘定‘满’蒙发生冲突地带的界线。”——公然将中国的外蒙古称作“蒙古人民共和国”。
5.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夕的1941年4月,苏联与日本签署《苏日中立条约》及《共同宣言》,《条约》第二条规定:“倘缔约国之一方成为一个或数个第三国敌对行动之对象时,则缔约国之他方在冲突期间即应依约遵守中立”;《共同宣言》则声明:“苏联誓当尊重‘满洲国’之领土完整与神圣不可侵犯性,日本誓当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国’之领土完整与神圣不可侵犯性[4]。”这条约严重损害中国的利益:
第一,《条约》本身违反了1937年8月21日签署的《中苏互不侵犯条约》,该条约第二条规定:“倘两缔约国之一方,受一个或数个第三国侵略时,彼缔约国约定在冲突全部期间内,对于该第三国不得直接或间接予以任何协助,并不得为任何行动或签订任何协定,致该侵略国得用以施行不利于受侵略之缔约国。”换言之,就是苏联不得与侵略中国的国家签署任何协定。日本自1931年已经侵略中国,因此,苏联与日本签约就等于违反《中苏条约》。
第二,《宣言》等于把苏日两国分割中国的满蒙两地合法化,严重侵犯了中国主权。
第三,《条约》加《宣言》,就等于日本解除了来自北方(苏联)的威胁,可以无后顾之忧地展开侵略中国的战争。
这件事引起中国举国的愤怒。4月16日《大公报》发表社评说:“中国一般智识分子,对苏联多年特别重视,这不仅为直接的利害关系,并且因为相信列宁扶助东方被压迫民族政策有重量有前途之故。日本是东方压迫弱小民族的最强国,而中国当其侵略之冲……因此中国人易于判断苏联在理论上不应与日本妥协。今天证明苏日的确妥协了,中国智识界可由此证明过去二十年观察的错误。”即使亲共的左翼知识分子也难以接受。4月19日,沈钧儒、刘清扬、王造时、李公朴、张申府、沙千里、章乃器、胡子婴、史良九人,联名写了一封《致斯大林的公开信》[5],表示:“今贵国于四月十三日与我们的侵略者日本帝国主义订立中立协定,并发表宣言相互尊重所谓“满洲国”及“蒙古人民共和国”领土完整与不可侵犯性,显然妨害我中国领土与行政的完整,我们不能不表示莫大的遗憾。”
公开信一式两份,一份送交苏联大使潘友新(一作“潘又新”),另一份则送宣传部长王世杰转交中央通讯社。王世杰日记载[6]:“沈钧儒、王造时、张申府、史良等九人,素以亲苏著名,今日致一函于苏联大使潘又新,询问苏日协定之意义,意存责问。”国民党理论刊物《中央周刊》载文[7]称:“共党靠了它的宣传,一时颇能获得一部分人的同情,但在表面化之后,就不免失望。王造时氏等九人一向是中共的朋友,但苏日协定成立后,他们致斯大林的书信,其所取的立场和延安方面可说完全相反。”
对于这件明显违背中国国家利益、导致中共的同路人纷纷表示反对的事,中共却甘之如饴。中共南方局统战委员会在后来的一份报告[8]中这样总结:“四月间苏日中立条约订立,顽固派大作其反苏反共宣传,说中共非中国人。此时各党派态度都很好,并无反苏言论……但也有部分进步分子上了当,如救国会(笔者按:指上述沈钧儒等九人)曾对苏联表示怀疑。”周恩来更指责说[9]:“看起来他们是在狭隘的民族情绪之下的一时的冲动表现,而顽固派利用之以反苏。”
对于引起全国公愤的苏日之间的《条约》和《宣言》,中共仍然坚决站在苏联一边,为苏联此举做出难以服众的解释:
4月15日,重庆中共《新华日报》社论〈论苏日中立条约〉说:“这次苏日条约中附带的宣言,提到伪满及外蒙古人民共和国的事,这不是苏日过去的关系上久已存在的事实,当着张鼓峰诺门槛战斗时,苏日军队便是在苏联满洲及外蒙古边境地方作战的,所以以后停战及划界委员会也是有外蒙古人民共和国及伪满代表参加的。现在这个宣言,一方面是结束了过去这个有关满蒙的挑衅,另一方面也便是保证了这两方面的今后安全,这丝毫不能也没有变更中国的领土主权。尤其是苏联声明不侵犯‘满洲国’之领土,只是在说明苏联决不以武力侵犯满洲,并不能即解释为苏联已正式承认伪满之独立的国家地位,更不能解释为可以妨碍我们收复东北。”
4月20日,陕甘宁中共《新中华报》发表由毛泽东起草的《中国共产党对苏日中立条约发表意见》(文件所署日期为4月16日)说:“苏联根据其一贯和平中立政策,于四月十三日与日本签订了中立条约,这是苏联外交政策的又一次伟大胜利。这个条约的意义,首先在于巩固了苏联东面的和平,保证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安全发展。而苏联的这种和平与发展,也即是全世界劳动人民与被压迫民族的利益”;又说:“(条约)保证了外蒙不受侵犯,这不但对外蒙有利,即对全中国争取解放也是有利的。说到东四省的收复,原是我们自己的事。”
看!中共在苏联公然侵犯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事件上,完全地站在支持苏联的一边!
6. 1945二战结束,从1945年6月18日到8月19日两个月间,斯大林和毛泽东共交换电文5次,都是斯大林叫毛泽东表态支持外蒙独立,强调这是美英苏三国雅尔达协议达成的共识(电报的背景详下)。这五封电报[10]内容如下:
6月18日
达维卡夫(笔者按:此乃斯大林化名)致电中共中央及毛泽东,告之中共,苏联近期将对日宣战,要求中共做好军队的休整。同时表示,苏联政府正式邀请重庆政府就对日作战、战后蒙古地区问题举行高级别会谈。
7月1日
电贺中共建党纪念日。通报6月30日与重庆政府代表宋子文的接触情况。表示,依据雅尔达协约,要求承认蒙古独立,借此保护苏联的远东利益。
7月7日
设宴招待乔巴山一行。斯大林介绍了2日下午与宋子文进行正式会谈的内容及6日中共的回电。回电中毛泽东表示,“感谢苏联党的贺电。支持苏联党和斯大林同志对战后中国国内问题的建议,支持苏联党和斯大林同志关于外蒙古战后地位问题的看法,支持蒙古党和人民要求摆脱大汉族反动统治、寻求民族独立的正当要求,支持蒙古人民革命党和蒙古人民共和国参加战后组织的正当要求。”
8月13日
化名达维卡夫,致电中共中央及毛泽东,告之中共,应对中国国内由重庆政府背后支持的反蒙古独立现状运动,组织反运动,揭露重庆国民党政府大汉族主义反动本质,迫使国民党方面同意该意见,有利响应苏联与重庆政府正式签约。
8月19日
回电中共中央,对16日祝贺日本无条件投降的贺电表示感谢。同意中国党对蒙古问题的建议,要求作好战后对占领区附近地区及东北地区接收的准备。16日中共中央致电苏联党和政府,祝贺对日作战胜利、日本无条件投降,建议加速蒙古采取正式行动的速度。
从毛泽东在7月7日回电可以看出中共是如何支持苏联肢解中国,而从8月13日苏联的回电也可以看出,苏联在向中共发出指令要中共如何配合:“应对中国国内由重庆政府背后支持的反蒙古独立现状运动,组织反运动,揭露重庆国民党政府大汉族主义反动本质,迫使国民党方面同意该意见,有利响应苏联与重庆政府正式签约。”(以上见《斯大林与毛泽东关于外蒙古问题的电报资料(1945年)》,摘自人民出版社82年版《斯大林年谱》及79年版《斯大林文集》。)
7. 1949年8月14日《人民日报》刊登郭沫若文章《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外蒙古独立》,支持蒙古独立(那时中共尚未正式“建国”),他说:“反动分子企图煽动某些中国人的大汉族主义的感情,反对外蒙古人民建立自主的人民国家......外蒙古人民比我们争气些,比我们觉悟得早,比我们更清醒地能和社会主义的苏联做朋友,因而得到了帮助,而比我们早解放了。我们假如是站在大公无私的立场,我们倒应该向外蒙古人民告罪、向外蒙古人民致敬、向外蒙古人民学习。”
8. 中共“建国”后才16日,就在10月16日承认蒙古,《人民日报》在1950年2月24日发表署名胡华的文章《关于承认和保证蒙古人民共和国的独立地位》,再次批判反对蒙古独立的声音。
从以上摘录就可以看出中共从1921年到1949年这期间是主动地、积极地配合、执行苏联肢解中国的政策。
二、中共甘心充当苏联的筹码来向中国勒索
由于中共在苏联支持下坐大,武装割据的“根据地”将近半壁河山,对当时的中央政府构成严重威胁。蒋介石为了换取苏联承诺不再支持中共,唯有接受苏联的条件允许外蒙古独立。虽然后来的事实证明苏联违背了不支持中共的承诺,但米已成炊,外蒙古已经获得法律上的独立。在这个过程中,中共甘心充当苏联的“人质”来迫使中央政府就范。
众所周知,外蒙古被割裂出去,是第二次世界大战行将结束时,美、英、俄达成秘密协议的结果。当时美英两国为早日结束战事,要求苏联出兵在中国东北打击日本,遂背着中国,在中国政府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达成出卖中国利益的“雅尔达秘密协议”。
根据陈鉴波着《中华民国春秋》,1945年2月11日三国领袖在雅尔达签署《苏联参加对日作战的协定》全文[注1] 如下:
三强领袖——苏俄、美利坚合众国、大不列颠获致协议,在德国投降后及欧洲战争结束后之二或三个月内,在下列条件下,苏俄应即参与盟国方面,对日本作战:
一、外蒙古现状(蒙古人民共和国)应予保持。
二、因日本在一九零四年之后,而被攫夺之俄国原享权益应予恢复,其中包括:
1. 库页岛南部,及其邻近岛屿,将交与苏俄。
2. 大连商业港,列为国际港,苏俄在该海港内之特别权益将予保护。苏俄并得恢复租借旅顺港,为其海军基地。
3. 中东铁路以及通往大连之南满铁路,将由中国及苏俄合组之机构共同经营。三国同意,苏俄之特别权益,应予保障。中国继续保持在东北之完整主权。
三、千岛群岛将割让交苏俄。
三国并确认对上列外蒙古、海港及铁路之各项协议,须征求蒋介石主席之同意。罗斯福总统在斯大林元帅之建议下,将设法获取蒋主席之同意。三强领袖获致协议,在击溃日本之后,苏俄上项之要求,将毫无疑议地得以达成。
很明显,这个秘密协议是严重损害了中国的利益的。在美、英、苏三方的压力下,中国政府唯有在这个秘密协议的基础上,与苏联签署《中苏友好互助条约》。关于这个条约的谈判过程,在沈志华主编的《俄罗斯解密档案选编第一卷(1945.1-1949.2)》[注2] ,有详细的记载,主要是以下解密文件:
1945年7月2日 斯大林与宋子文第二次会谈记录:关于签署中苏条约 p.49-58
1945年7月9日 斯大林与宋子文会谈记录:外蒙古、中东路和新疆 p.61-67
1945年7月10日 中国代表团致苏联政府函:要求苏方提供书面保证 p. 68
1945年8月30日 彼得罗夫与周恩来会谈纪要:国共谈判的前景 p. 71-73
1945年9月6日 彼得罗夫与毛泽东等人会谈纪要:国共谈判问题 p. 77-79
1945年9月7日 彼得罗夫与蒋经国会谈纪要:国共谈判、新疆局势、苏中关系 p. 79-81
1945年12月29日 洛佐夫斯基致斯大林报告:关于蒋经国访苏 p. 96-99
1945年12月30日 斯大林与蒋经国会谈记录:中苏关系诸问题 p. 99-109
这些文件显示,中国政府是极端无奈地答应苏联的要求,答应外蒙古独立。条件是苏联不能够再支持中共及中共参与制造的新疆动乱(指苏联策动新疆独立,要求中共配合,此即中共所称的“三区革命”)。而为了迫使苏联履行不再侵犯中国主权、不再支持中共等承诺,中国政府当时曾经要求苏联提供书面保证。从解密档案中我们可以看到1945年7月10日,中国代表团致苏联政府函:要求苏方提供书面保证,函件内容如下:
责成胡世泽先生转交A.A. 彼得罗夫,1945年7月10日
根据蒋介石大元帅在给宋子文先生所发电报中提出的三点意见,我们希望苏方就该三点意见向我方提供相关书面保证。该三点意见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中国对东北的主权;
二、中国共产党;
三、新疆。
文件送交:斯大林、莫洛托夫、米高扬、贝利亚、马林科夫、维辛斯基、杰卡诺佐夫和洛佐夫斯基等同志,第一远东司。
从这封信可以清楚地看到,苏联一手制造的在中国的动乱,此刻变成它胁迫中国承认外蒙古独立的筹码,三大筹码之一就是中共。
虽然解密档案详细记载了苏联胁迫中国承认外蒙古独立的文献,但直接阅读文献比较难以理解前因后果,为了方便读者,笔者在此引述专家的叙述,使读者对上述文件有更清晰的解读。
国民政府被迫接受苏联要求承认外蒙古独立的过程,边疆历史家冯建勇[注3] 《冷战序幕下的地缘政治图景与民族自决实践——1945 年外蒙古独立问题研究》一文有详细的分析[注4] ,笔者在此引述其主要段落供读者参考。
一、1945年6月15日,美国大使赫尔利奉杜鲁门总统之命,正式将《在雅尔达会议中之秘密协议书》交给蒋介石。至此,蒋氏清楚知道,斯大林(港译:史太林)在“秘密协议”中提出了四项要求,作为苏联参加对日作战的条件。其具体内容如下:“(1)外蒙现状即‘蒙古人民共和国’应予维持。(2)俄国旧有权利于 1904 年因日本之狡诈袭击而被破坏者应予恢复(库页岛南部及其附近岛屿应归还苏联;大连商港应国际化,苏联在该港之优越利益应予保障,苏联租借旅顺口为海军港之权利应予恢复;中东铁路以及通至大连之南满铁路,应由中、苏合办公司共同经营,苏联之优越利益应予保障)。同时中国应保有满洲之完全主权。(3)千岛群岛应交给苏联。(4)苏联准备与中国国民政府订立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俾获以武力协助中国而达到中国自日本势力下解放之目的。”
二、美国方面还建议蒋介石尽快与苏联交涉,国民政府在得知雅尔达秘密协定内容的同一天即致电美国总统杜鲁门,提出修改协定的三点建议。然而,因为美国急于让苏联出兵对日作战,苏联又表示能否出兵取决于中国政府是否愿意接受雅尔达会议上所作的建议,美国政府拒绝了中国政府的意见。面对苏方的前述要求,以及美方的对华立场,蒋介石在日记中难掩伤感之情,记曰:“悲愤不知所止,甚恐此备忘录尚非其雅尔达卖华之全文,然仅此者亦己足置我中华民族于万劫不复之境,而且美国本身今后百年内对东亚亦无安定和平之日。”见《蒋介石日记》1945年6月15日。
三、彼时,国民政府内部已经认识到,美国政府同意雅尔达秘密协定的目的即是为了换取苏联参战,因此之故,中国显然已经无法拒绝雅尔达秘密协定;形势发展至此,惟有利用与苏谈判之机,一并解决中共与东北、新疆问题,换取国内真正统一,这样中国认可雅尔达秘密协定也犹有可说,不算吃亏。正是基于此种考量,经过多日的讨论与权衡后,蒋介石最终确定了对苏交涉的以下七个要点:
甲、旧日辽东半岛租借地区之范围;乙、只要行政权不失,则技术人员可聘俄人助理;丙、中共问题必须明白提出,如其能将军政权交还中央,则可允其参加政府,否则当视为叛变之军队,无论在任何方面不得声援;丁、新疆问题亦须提出,伊宁、伊犁必须收复,俄国不可再予叛部以武器之接济,如此则新疆经济乃可与俄国完全合作;戊、东北铁路,俄国运兵必须事先商定,而且中途不得下车停留;己、必须将帝俄时代所订已过时期之条约(而且失效)及其精神扫除,而根据十三年北京新约,协商新约;庚、外蒙可予以高度自治,在中国宗主权之下,成立自治政府,其权限可予俄国宪法上所规定之各苏维埃权限相同。见《蒋介石日记》,1945年6月24日。根据上述蒋介石拟定对苏交涉要点可知,其时,蒋介石在外蒙古问题上打算做些许让步。
四,在蒋经国的交涉下,苏联驻华大使彼得洛夫于 1945 年 6 月 12 日拜会蒋介石,告知《缔结中苏友好互助条约先决条件》五项:(1)恢复旅顺港之租借,建立苏联海军根据。(2)大连商港国际化,并保证苏联在该港有优势权利。(3)为保证苏联与租借港之联系起见,在维持中国在东三省主权完整之条件下,组织中苏合办公司,共同使用中东铁路和南满铁路。(4)关于蒙古人民共和国问题,应保持现状,即蒙古人民共和国为一独立国家。(5)库页岛南部,及其接壤诸岛以及千岛群岛,应归苏联。虽然彼得洛夫以上述五项条件系丘吉尔、罗斯福商定为由,希望蒋介石同意,但仍被蒋以“此五项条件使中国变成不平等国家”的理由加以拒绝。
五、此时斯大林提出了三点理由为和外蒙古必须独立:(1)关于外蒙古问题,其主旨在于加强苏联的战略地位。外蒙古的地理位置比较特殊,如果日本占据了外蒙,便可轻易击溃苏联在远东的阵地;如果苏联无权保护外蒙古领土,那么苏联的整个远东地区都随时面临着丧失的威胁。历史表明,日本是一个强悍的民族,目前虽然日本即使表面上看来已经认输了,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仍然会重复自己的军国主义,“事实上不论是对中国还是对苏联,外蒙古不过是一块贫瘠的土地,只是由于它所占据的特殊的地理位置才对苏联具有了重大意义。”(2)苏联需要拥有动用本国军队去保护外蒙古领土的权力,这在某种程度上是为中国的利益着想,因为如果苏联强大,中国也就会强大起来,这对中国有利。(3)站在蒙古人的立场来说,外蒙古人民共和国不愿意并入中国版图,蒙古人非常想获得民族独立,在目前这种情况下,中国最好能让外蒙古分离出去,否则外蒙古就可能成为中国内政的一个重大不安定因素——外蒙古将联合所有蒙古人以谋求整个蒙古民族的独立,而一旦发生这样的情形,这将对中国更加不利。(见《斯大林与宋子文第二次会谈记录:关于签署中苏条约》(1945年7月2日)沈志华主编:《俄罗斯解密档案选编——中苏关系(1945.1-1949.2)》第一卷,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14年,第56页)。
六、7月6日,蒋介石致电宋子文,授予其处理外蒙古问题的基本原则:“外蒙独立问题,关系于我国前途之成败,实等于我东三省无异。若我国内(包括东北与新疆)真能确实统一,所有领土主权及行政真能完整无缺时,则外蒙独立或可考虑,以扶助各民族真正独立,乃为我国立国主义之精神也。但国内统一尚未巩固之今日,则无法使之实现耳。”由此电文可知,至少在这一刻,蒋介石对待外蒙古独立问题的态度依然持模棱两可之间,一方面强调外蒙古与东三省领土同样重要,关系中国前途;另一方面则又表示当国内统一之时,乃可以扶助民族独立为原则,承认外蒙古独立。然则在该指示备忘录中的文字,真实地反映了此时他的真实心态,即“斯大林对外蒙坚持其独立之要求,否则有协定无从成立之表示。……若不允其所求,则东北与新疆各种行政之完整无从交涉,共党问题更难解决;而且外蒙事实上己为俄占有,如为虚名,而受实祸,决非谋国之道,忍痛牺牲,而换得东北与新疆以及全国之统一,乃决心准外蒙战后投票解决其独立问题,而与俄协商东北、新疆与中共问题为交换条件”(见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3编,“战时外交”(2)第 593页)。正是基于上述诸种考虑,蒋介石7月7日的电文向宋子文道出了关于外蒙古独立问题的明确态度,即“此次我国之所以允外蒙战后独立者,实为作最大之牺牲,亦表示对苏作最大之诚意……我之要求之主要目的:一、为东北三省领土主权及行政之完整。二、苏联今后不再支持中共与新疆之匪乱,此乃为我方要求之交换条件也”。(见秦孝仪总编辑:《总统蒋公大事长篇初稿》第5卷下册,1945年7月7日,第748页)
七、中国政府有意在外蒙古问题上向苏联做出让步,国民政府接下来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则是,如何通过这样一个让步从苏联方面获得必要的补偿。在这次会谈中,宋子文向斯大林宣读了蒋介石的三点建议:(1)尊重中国在东北的领土主权和行政完整;(2)苏联政府联手整肃新疆的无秩序状态,以恢复两国的正常贸易关系,至于阿尔泰山脉隶属于新疆,理应成为新疆省的一部分;(3)中国共产党所组建的个别军事和行政机构的存在,导致中国的军事和行政无法由中央政府统一调度和领导,苏联给予中国的一切援助,包括政治、物质或精神等方面,均只针对中国中央政府。电文中还提出:“鉴于外蒙古已经成为中苏谈判的障碍,从两国共同利益和整个世界长远福祉的角度出发,在日本被打败和上述三点建议得到苏方满足之后,中国政府准备给予蒙古独立。但是,为了避免今后可能发生的误会何冲突,该行动以通过全民公决的方式实施为宜。在举行了全民公决之后,中国将宣布蒙古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斯大林对于蒋介石提出的“全民公决”一说嗤之以鼻,直指心举行这样的民意公决可不会对中国有利”。宋子文明确指出,举行这样的民意公决,不是为了试图改变什么,只求为国民政府寻找一个台阶,以便减轻其在国内所承受的压力,并对中国普通民众有个交代。见《斯大林与宋子文会谈记录:外蒙古、中东路和新疆》(1945年7月9日)沈志华主编:《俄罗斯解密档案选编——中苏关系(1945.1-1949.2)》第一卷,第56页)。
从上引数段落可以看出,蒋介石之所以无奈地接受苏联的要求允许外蒙古分离出去,纯粹是为了换取苏联不再支持中共对中国的凌迟、撤出东北、以及不再在新疆闹事(而新疆闹事背后也有中共的支持)。所以在苏联强硬分割外蒙古这件事中,中共实际上是被苏联拿来作为威胁中国政府的一个筹码,一个勒索中国政府的利器。
《中苏友好互助条约》签署后,斯大林曾经洋洋自得地描绘了苏联边界从西到东向外扩大的情况。对于东部边界,他说[注5] :“这边怎么样呢?千岛群岛如今是我们的了,库页岛全是我们的了,您看,多棒啊!将连旅顺口、大连都是我们的了。”接着他用烟斗沿着中国划了条线说:“就连中东铁路也是我们的了。中国、蒙古,一切正常??您瞧,对我们的边界我还能不满意!”
《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是当时中央政府被苏联所迫用来确认“雅尔达协议”割裂中国领土主权的一项无可奈何的协议。每一个真正爱国的中国人都不可能对之采取欢迎的态度。但是中共却采取“热烈欢迎”的态度。1945年8月27日,中共喉舌《新华日报》以 〈加强中苏友好巩固远东和平,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公布〉 的大字标题报导了《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全文,副标题是 〈共同抵抗侵略军事相互合作防止日寇再起战后经济互助〉 ,同日发表社论《祝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社论说:
“中国人民,求着这样一个条约的缔结,心情实在是太急迫,期待的时日实在是太长久了!这个符合中苏两国人民利益和愿望的条约,解决了中苏两国间的许多悬案,巩固了中苏两国人民的传统友谊,奠定了远东的和平基石,粉碎了日寇汉奸及一切法西斯余孽的反苏反共阴谋。”
看,在这件事上,中共以苏联利益为自己的利益,违背了每一个真正爱国者应有的立场。
注释:
1) 见陈鉴波:《中华民国春秋》第840页,台湾三民书局1987 年版苏俄表示乐意与中国国民政府签订中苏友好协定,俾得以武力协助中国自日本压迫下求解放。
2) 沈志华:《俄罗斯解密档案选编第一卷(1945.1-1949.2)》,中国出版集团 2014。
3) 冯建勇是浙江师范大学历史系、边疆研究院特聘教授,研究方向为中国近代疆域史。
4) 该文载《新视角》总第 83 期(2018 年 8 月),第 121-138 页。
5) 见薛衔天《1945-1949年的中苏关系》,载《中苏国家关系史资料汇编1945-1949》 p.1-18。该文是作为该资料汇编的导读文章。
注释:
[1]见《顾维钧回忆录(第一分册)》p.339-341
[2]见《顾维钧回忆录(第一分册)》p.345-6,内文GCD是共产党的英文缩写
[3]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一九三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4]陈志奇编:《中华民国外交史料汇编》(10),台北,渤海堂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4,681、4,682页。
[5]《民意》周刊第179期,1941年5月。转引自周天度、孙彩霞《沈钧儒传》,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16、217页。
[6]《王世杰日记》,1941年4月19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90年编印。
[7]王健民:《延安的苦闷》,《中央周刊》第3卷第47期,1941年6月26日,第6页。
[8]《南方局统委关于争取中间分子之经过及其经验报告》(1942年7月),南方局党史资料征集小组编:《南方局党史资料·统一战线工作》,重庆出版社1990年版,第77页。
[9]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33页注②。
[10]摘自人民出版社82年版《斯大林年谱》及79年版《斯大林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