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张不准进入的NOTICE不适合本地"是这个意思:那是一家连锁商店,我们住在加拿大的British Columbia省,而那张单子上写着不能进入Ontario省的那家店,所以律师认为套不上BC省的法律,单子本身就是漏洞.而且律师说,保安从头到底没有看到过脏物,只有一张TAG,证据不足.在他看来这种是不值得找律师,今后也不会有麻烦.这事发生在两个星期前,要报警早报了,现在一点没有动静.加拿大人办事效率再低,也不会低到着个程度.越晚报对商店越不利.做了不少Research,一般来讲Shoplifting都是当场叫警察的.当时可能是看着我侄子年轻,而且是初犯,就网开一面,没报警(反正这是中国人的思路).
至于律师信是否真能起作用,值得再想一想.我的直觉是商店有自己的POLICY,不会轻易把记录还出来的,说不定反而又激怒了商店.我问过(by email)另一个律师,他的意思是fight the civil claim.不过我觉的还付罚金的好,罚金也就300左右,请个律师上庭可不是这个价了.
请问你还有什么想法,不妨说说.我是觉得还得多问几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