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是全管的那种。lease上PM是房东。
房客入住时填了move-in list, 但我直到收到房客的信时才知道。
我通知PM要维修的时候,PM并没有通知房客,也没有check move-in list, 只是扣钱。 当房客不同意的时候,PM也只是传话要求我退钱,不然就“taking you to court”。
我觉得我没有经验,通知PM时应该要求他们与房客沟通。PM也不够专业,只是当传话筒。
事以至此,我该直接与房客沟通维修之处不是issues on move-in list吗?
总觉得我和房客没有直接关系,我已经向PM解释为何要房客负责维修,要沟通也应该是PM去和房客沟通,对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