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事难以启齿, 每想起此事,愤恨不已,感觉窝囊。在我来美之前,糊涂之下和一公司领导发生性关系,最卑鄙的是他有性病。事发之后,他拒不承认,只是以其他借口付了1万治疗费,但这事给我造成很大伤害,精神&身体。后悔不已, 1。如果能利用他作些什么,多少可减轻一些,他至今仍在高位,可我不知何从要挟他。 2。公布与众,证据不足,不想丢人。 我该怎么办, 请各位大侠赐召。什么媒体可自由发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