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倒不认同这样做。房客如是讲理的好人,不会失理还敢拿钱;坚决走正途,不肯交租,就发notice,再不交,去法庭见。

回答: 回應單身老貓2015-05-12 09: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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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寅先生- 给 寅先生 发送悄悄话 (217 bytes) () 05/12/2015 postreply 17:09:40

回應 -單身老貓- 给 單身老貓 发送悄悄话 單身老貓 的博客首页 (475 bytes) () 05/13/2015 postreply 07: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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