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还没来得及写问题,就自自动发了 我和老公都是再婚,我婚前有自己的房产,有两个小孩归我抚养(没有抚养费)。我的问题是 1. 婚前的财产都归自己所有吗?需要公证吗? 2. 婚前一方的债务,另一方有责任还吗? 3.如果一方不在了,他所有的债务需要另一方来偿还吗? 4.我完全是为了我那两个小孩着想,能写下遗属,如果我不在了,我所有财产给小孩吗? 随便说一下,我现在的老公是美国人 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