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老猫版主,谢谢您的任何反馈。
租客越南人没打招呼跑了,没交这月房租, 一年的lease,才过4个月,有一个月的租子作 security deposit。
从周日到今天(3天里)电话若干打不通也没有语音信箱/Emails也没有回音
今天一早开车过去看,跟周围的邻居聊了聊(邻居看见有人这几天从房子里面搬走),从窗缝里看了看,房子空了,剩下一些垃圾
租客擅自把锁换了,没跟我说,也没给我一个new key copy,我进不去
从city water department那里知道,water bill 名下的人不是和我签合约的人,所以象sublease给别人了,不确定。
今天贴了个“24-hours Notice to Gain Access"的告示在门上
明天请locksmith开锁,但愿房子没有损害
请教老猫版主,这种情形我该在法律上注意什么(我在北加州),假设屋里还有一些东西,我已经Email通知跟我签合约的人,让他把东西拿走,明天开锁后,换新锁之后他(们)就进不去了,会不会找我麻烦,再break in, 是不是再等几天再开锁?
另外把“Three-day Notice to Quit"也贴在前门上了.
大榭大家的建议和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