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良心說,在實際只工作 20 個月的情況下拿到一個8周的資遣,其實不壞. (現在在老貓工作的地區一般是 2-4 周一年)
(B) 如果您考慮到對方是否違法,建議您諮詢當地的律師,事實上老貓會建議您請律師看一看對方所提供的 package 是否有任何協商的空間
或許您有相當的機會可以協商一個比較好的 package.
(C)同時您需要認清一個現實,因為這個資遣的決定是來自工作的高層主管,對方能收回決定當成無事的機會不高,就算是真正收回了這個決定,您在這個公司恐怕也不會有太多時間與機會了....所以老貓要是您,爭取較好的離職 package 比您 fight 留在原地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