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老猫,请建议

回答: 老猫,请建议投资小手2012-08-28 08:55:13

這種事,您做為外人,真的不應該管其他人的法律問題. 特別是有關財務分配的問題,對於這一類的要求老貓過去已經好言勸過許多次,然而您如果仍然堅持要這麼做,可否墾請請您日後不要拉著老貓替您背書,謝謝您的諒解與合作.

至於您這次的問題,個人的看法是,當事人(老先生)如果自己的身心狀況還清楚,他本身自己應該做一個決定要如何分配個人身後的財產,至於她的妻子應該拿多少,一般而言基本上沒有一個固定的規範,(沒有錯,一般所謂的 Common Law State 是有規範建議配偶有權獲得至少一半的遺產,但是因為這是再婚加上雙方年紀上的差距,這個部份很有可能不適用您朋友的情況,同時美國各州對於遺囑與遺產的分配有不同的法律規定,所以最終需要看當地法律的規定),同時良心說當事人的妻子當初在決定接受這個婚姻安排時就應該想清楚日後所面對的問題為何? 因此現在再來說不公平其實已經有些嫌晚,(同時公平與否根本不應該是您與老貓來論斷的),當然做為法律人,老貓仍然會建議當事人預立遺囑,然而可以考慮將身後所留下的動產與不動產的處理分開來處理,至少保障他的妻子在他身故之後有一個地方居住,至於她日後的生活,等老先生過世之後再依據當的情況看看是使用社會福利還是由子女接繼. (這個部份,如果需要使用社會福利,相關表格的填寫與送件,到時您就可以提供必要的協助)

當然了,在法律上,如果當事人身故之後沒有留下遺囑,這個問題可能會相當麻煩,因為最後要如何分配要看當地法律上的規定之外還有稅務的問題與 probate 的程序,這些都不是當事人妻子應該願意見到的問題,當然了就算是有了遺囑也不見得說就沒有問題,,仍然要看家屬是否對於這個安排有任何意見,如果家屬不滿意這個安排,雙方仍然可以在法律上纏訟多年,一個注明的例子是“花花公子”玩伴女郎安娜妮可史密斯曾因爭取德州億萬美元富豪老公遺產與家屬鬧上法庭的故事,我們姑且不管這個案件的結局如何,但是這個案件從 1995 年一直打到 2006 年,您認為您的朋友願意面對類似的問題嗎?  所以最終要如何解決,仍然需要您朋友的智慧與家屬和當事人溝通,這絕不是您與老貓可以在這裡隨便幾句話就可以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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