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这种情况我可以告他吗?如果我告他,以什么罪名好?

来源: 2004-09-19 19:06:55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律师不愿意接手,可能是你的证据不够,或不足以认定“公众”性质的散布。通常,要认定构成诽谤或侵犯名誉,其要件是:一,故意捏造事实贬低人格;二,向公众散布。而这里的“公众”,不是想像上的公众,是社会或法律意义上的“公众”,由此,仅凭你所掌握的几封Email作为证据,是不够的,还需要其他证据来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