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夫妻共有房子,丈夫常年在中国。打算还清贷款,夫妻平分增值,产权改成妻子。
请问应该怎样操作?
这种转换应该不是Purchasing,不是gift, 也不是trading 吧?那应该算什么呢?
可以用BOE-502A表申请转换产权,但不离婚吗?
会有税的问题吗?
请指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