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老猫。

来源: 2010-09-03 10:25:32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我本来是想把信寄到这个出租房的地址,也许,她已经在邮局把她名下的信都转走了,那么这封信也应该转到她现在的通信地址,问题是,Montgomery County是不是一定要我证明她收到我的告诉才算有效呢?
如果我没办法找到她(我想她人现在在以色列,但她是美国犹太人,迟早会回来的),我能不能把信寄到她以前给我的地址呢?那个地址看起来像她父母家。